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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了老闆才知道 員工難請阿~~


eric45917 wrote:
其實薪水待遇 比照勞基法 甚至更好的福利都有
很多同業都不一定這樣做
原因很簡單
加班時間不一定
大小月差很大
但是一樣 我可以給周休2日
可以多給加班費


你會覺得難請是因為你沒換位思考阿
今天換成你是員工,你為什麼要那麼拼? 你做的再累再拼,賺的也是老闆的,領得永遠是死薪水,同樣薪水福利那不如去做冷氣房的文書工作,誰要花心力去曬太陽,講白點很多公司文書閒得要命,一樣流動率很高~

而且出去外面你可以說,我是老闆,但員工呢?
有點企圖心的你應該也是做沒多久,就想要換工作了吧,會肯做長久要馬就是薪資還不錯,要不就是未來要朝這方面去發展,我先學下
不過等學成之後應該也是說掰掰啦,難道要留下來當店員王!

只能出得請香蕉自然只找得到猴子,猴子當然就是想吃就吃,想玩就玩
勞基法是最最最要求
你覺得你要用最低要求請到什麼員工?
求職者也是會看也是會比較
誰不想
錢多事少離家近


williams.k wrote:
恕刪

我怎麼從人難請變成在靠北員工了 XD)



我很想靠北,但一靠北,我家的就知道我在01打嘴砲了…

但這些個曾出現在我家的奇材,真的是奇材啊,啊嗚~~~我暗笑到內傷了。

timeriver235 wrote:
總薪資 31435...(恕刪)


勞基法的設計本來就是工讀生比較貴
這是鼓勵企業多聘雇正職的手法
把正職算時薪然後跟工讀生比,這樣是不正確的

eric45917 wrote:
三年前辭了工作決定...(恕刪)


花店不大
卻要"2"個員工?
不如找一個猛男
給他兩個人的薪水含兩人份伙食
讓他一個人做兩個人的工作
放心
勞健保不會算兩個人
如果是在彰化的話
我會去學做肉圓

以後還可以開家肉圓店
基本一定會有不錯收入

這也就是為啥大家都要來台北工作了
不知道樓主給多系薪水
但是樓主如果設身處地站在你的員工的立場
或者這樣好了
如果員工是你兒子的話
你覺得他能不能待的住?
一方寸一天地 且回首 無限藍天無限青
algerno2 wrote:
大大..我給你一個建議...在台灣.你只要是開行.號.個人工作室.就是免用統一發票類的店

極度建議你..別請人..要請也是請自己的家人..

因為現在的社會.勞工不是這麼好請的.

勞工的人只會看到你給的薪資..他並不會算到你這家店裡面..扣掉所有成本你所能賺取的利潤剩多少

他們也會用不需要知道來回覆你...

因此就算你給到最後..自己撐不下去了...勞工最多拍拍屁股走人..

而你可能負債一堆...

所以我都勸這些小型企業的人..別想著請一兩個人..那一兩個人有時候就是壓垮你的最後一根稻草..
)

123412312345大家加油,努力賺錢。
市場機制適者生不適者淘汰
老闆跟員工一樣

eric45917 wrote:
三年前辭了工作決定...(恕刪)


再勞資市場上很難一見鍾情的
多換幾次 總會換到適合的
畢竟每個人情況都不同 有人要錢 有人要懶 有人要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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