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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合法的開除擺爛員工??


jack老大 wrote:
學學日本,成立庶務二課...(恕刪)


真是妙案!100分!

sonic172 wrote:
我永遠搞不懂一些老闆與高階主管的神邏輯...(恕刪)


最簡單的方法,付錢請他走人~

不然擺爛員工不走還不是一樣要繼續付他薪水?連帶著還有帶壞其他員工的風險~

為了省幾個月的資前費,搞成這樣,標準的「省小條,花大條」~

huhupig wrote:
看完有些人教的"撇步" 我真的覺得台灣人現在會這樣工作沒保證,是自己台灣人喜歡搞小動作造成的, 還沾沾自喜的教你怎麼不用遷散費把人搞走, 台灣勞工還不夠弱勢嗎?


不...

在他們眼中,政府對勞工保護得太過才是真的~

偏偏有這樣想法的人不少都不是老闆~

vickyen151 wrote: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恕刪)
以上可以不付資遣費的請無敵員工走路
看他哪些行為疑似違反貴公司哪一條吧


法條只規定依照各項情形,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哪裡來的可以不付資遣費終止契約?~
雖然我不是什麼公司大老闆
但是也曾花錢請人來幫忙做事
我也是很看不慣那些做事擺爛的人

法律的東西我不是很清楚
如果是在大陸的話 (在大陸廠理待過)

常看到的兩招方法
利用廠規找到機會就扣錢
扣多了自然就走人了

如果不是一般工人 是小幹部什麼的
那就調職 調去一些做一些薪水更低的職位
反正你也不做事 ...

不過建議好聚好散 直接依規定資遣
有很多員工不甘被資遣 離職后報復的新聞也是有的
如果為了省那些錢 讓事情更複雜我是覺得沒有必要
目前依台灣的法規,只能花錢消災,不用想太多有的沒的,
不然到時還要去勞工局喝咖啡,浪費時間,以後找新人時可以的話,
盡量多方查證,不然事後再後悔,既傷神又傷身,
過來的人的經驗
Shuuta wrote:
法條只規定依照各項情...(恕刪)


http://www.hr.org.tw/mobile/qna_detail.aspx?id=500

要持續無敵下去的話 並且事實確證
別說資遣費 連失業給付都沒份
沒嚴重擺爛到違反勞基法規定的話
又何必擔心這個問題

只是建議樓主除非公司百分百有照勞基法
不然事後被報復檢舉也不無可能
找個雙方好聚好散的方式才是王道
發資遣費明明最省錢又最省事,幹麼搞些有的沒的?

正常的公司都有工作規章啦…但大家捫心自問,都有100%照章行事嗎?

不能上網、不能玩手機、不能逛網拍、不能搶廉價機票…

但對於工作認真、交辦事項符合進度的同仁,又說沒關係,多少會放一點福利…

然後要用上面的理由,開除某位自己認為不適任的員工?(太容易舉證了,誰誰誰也玩手機,誰誰誰也上網啊,大家都在做,憑什麼針對我…)

有本事就一視同仁,管你工作是不是最認真,績效是不是最高,通通照章行事,沒有睜隻眼閉隻眼這種事,不過這樣作的話,優秀的員工早就先閃人了。

james063 wrote:
有甚麼方法可以合法地開除他,且不用付資遣費
這種人給他資遣費真的不甘願


你是不想給資遣費才找先列一堆理由出來的吧!!
依法處理才是上策....

如果他到職才不到一年
資遣費其實根本沒多少....
如果到職很久了...狀況一直很糟...公司現在才處理
那公司問題也很大...
那如果剛進來跟現在表現差很多
有去關切其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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