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e wrote:
雖然我是個小小小主管,應該還算是個勞工,但說實話,我不想跟你所謂的團結站在一起!
我是反對22K,因為我認為要回歸市場機制,
老闆要找具備大學生能力的員工就是要給出符合大學生能力的薪資,
有大學生能力的勞工當然可以要求符合大學生能力的薪資,
也就是,企業給22K要找人才當然是錯的,
但拿學士學歷,只能找到22K的工作,然後說勞工要團結在一起來主張提高薪資?憑甚麼?
我話就不說的那麼白,
只問問大學學歷只能找到22K的工作跟高中學歷只能找到22K的工作,哪個你覺得有問題?
雖然你不是在問我,但是讓我用回答過另一人的文章來回你這個問題:
台大法律畢,新進事務所的菜鳥律師,起薪22k,
你跟台大法律畢的程度和努力度比起來如何?
如果台大法律畢的新進律師要領22k起薪,你覺得你有本事領多少起薪?
這到底是台大法律畢的律師有問題,還是企業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