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立法院晚上挑燈夜戰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讓資淺勞工可享更多特休日,未來年資滿六個月的勞工可有3天特休假,滿一年為7天,滿兩年增為10天,滿三年有15天;滿五年至滿九年有15天休假,滿十年有16天,爾後年資每滿一年增1天特休假,直到特休假為30天止。特休假如果沒有休完,雇主要照發新資。修法自明年元旦施行。
你知道你有幾天特休假嗎?《蘋果》做成一張圖表,簡單的對照圖,讓你一目瞭然。(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小弟不是很滿意,不是說全國放假要統一,所以才要砍勞工七天假,那麼特休應該也要統一吧,比照工務員特休
有進步就可接受啦、該鼓勵
持續前進
但統一放假是不可能的
對照圖看似比較
實際上是一種對立陷阱
因為兩種表是不同性質
勞工部分----是勞基法、是基準、是最低限度、是可以讓勞方再與資方協商更優待遇的空間
公務員部分--是規定,不可能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