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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新秘書 "沒有家累"?

佐木三號 wrote:
沒有錯,五小時的會議...(恕刪)


說真的,聽錄音中文聽打的速度,大概只有看著文章打字的6、7成快而已。

5個小時要花的時間,肯定超過6個小時才能打完。再加上校稿、重聽一遍確認。

還有其他的雜事要做。以上班時間8小時來算,2個工作天差不多。

覺得很簡單的,可以自己找個錄音檔來試打看看。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43589

〈台北都會〉柯式效率 首場市政會議1.5小時結束

那裡來的五個小時開會?

alexfox022 wrote:
把不對的當成對的!那你柯P也每天家班到九點,不要自己是市長就出一隻嘴,(恕刪)


你真的太小看外科醫生的辛苦了

柯P在台大是每週一到週六晚上12點回去
沒接器捐主任是11點
週六晚上要值班

我都覺得柯P當市長是過的太爽
比他在台大當醫師還輕鬆
只是煩雜的瑣事多

單比工作時間
有那種工作是忙一整天
晚上還要值班的???
台大醫師
就算是P級的
柯P還是有值班

比工作時間是不能跟醫師比的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看到這幾天的新聞我覺得很奇怪

勞工彷彿個個都戮力從公鞠躬盡瘁,家庭妻小置之度外

那怎麼昨天我臉書上的朋友有人請半天假去跨年

有人30人的辦公室到下午剩4個人,這些都是私人企業

去跨年不怕接不到on call電話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4216424

這位勞工考慮妻小也是過太爽?

難過台灣的政客都是換個腦袋換的位置

因為政客只是忠實的反應人民素質。



如果這種事發在在私人公司裏,早就被罵是黑心公司、慣老闆了
而柯p秘書的事情是因為長期公務體系一直給人做事沒效率、愛摸魚打混、愛推事情的印像
加上現行社會 公家機福利都比大部份私人公司好
所以鄉民狂電公務員是可以想像的

我個人感受最深的是公家機關服務態度很多都很差的
每次去辦事情公務員都一付愛理不理的樣子
一定你得擺臉色給他看or開始跟他講話強硬點,他們才會表現出有點服務精神

而最明顯的改變就是中華電信,民營化前櫃台服務超差,民營化後櫃台服務好很多
但聽說那些櫃台人員不是約聘就是外包的啊

---------------------

我覺得操ok,但該給的加班費、補休還是要給
必竟這是勞工的基本權力(當然有些人說公務員不是勞工 不適用於勞基法啊)

Pan.tc328 wrote:
不然錄五小時會二小時要會議記錄有點難度


哪個會開了五個小時?

你在場?

Bravo4freedom wrote:
會議記錄重點是
AR ....上次record 的 action review
Issue....名稱
Owner....給誰
Schedule...押時間

開會五小時
又不是同步翻譯
不一定打很多字喔

所以
打字速度中等的
當下一定跟得上~~~~~

開完會後
回去整理的意義如下:
小秘書自己檢查好
給秘書主任看一下 OK 不 OK
以免 有錯 或 疑問 或 遺漏
送出去被大老闆電或其他人指正


恕刪)


看到很多人都說開會五小時,會議記錄要花兩天覺得不可思議,

其實這問題應該要把話說清楚,

所謂的會議紀錄到底其需求為何?

如果是公司內一般的會議紀錄,的確如同上面板友說的方式即可,

至於到了上市公司董事會的會議紀錄,至少也要有錄音檔並且進樣按照發言製作會議紀錄,

也就是所謂的逐字稿(不過台灣很多老闆都喜歡玩錄音暫停或是修正會議紀錄就是了)

而政府機關的會議紀錄,應該也是有分會議等級和出席人員的層次來決定會議紀錄的做法.


講個最簡單的例子,

目前行情不知道,大約20年前的行情,

立法院會議記錄(小會非院會)的費用計算約為每10~15分鐘會議紀錄的文字稿為1,500台幣.

新手做10~15分鐘的會議紀錄大概需要花6小時,

做個6個月左右,大概要3~4小時.

老手小弟就不敢說了.

加上做完交稿後需要主管配合錄音檔複查.

恩....


一個只管過幾十人(搞不好連50人都沒超過)的主管,

相信一定有很多想法和抱怨,

心理總想著換成是我當老闆一定會更好,一定不會苛刻部下,

等到上去後實際做了才會知道事情不是他想的這麼簡單,

有頭髮誰想當禿子?

沒事吃飽撐著讓下面人戳樑骨很有趣嗎?

政治和管理是一種妥協而非自我意識的擴張和實現.




kira0403 wrote:
看到很多人都說開會五...(恕刪)


逐字稿其實不需要很多能力,只要打字快就好,
現在很多語音輸入可以達成。

能用一句話把一兩小時的討論做成決議才需要能力。


大嘴盧魚 wrote:
...政府擺明了在工作上的歧視, 媒體也視若無賭...(恕刪)


我想原po的重點是“每個人的工作權都該是均等與公平,不能有性別,年紀與婚姻狀況等先決條件”,後續太多網友討論與反應公務人員或是台北市政府或是台灣勞工的“辛苦工作”...也多偏離原po的用意與疑問了。

就我個人在英國與加拿大工作過的經驗,在寫履歷表時,根本就不需要貼照片,不用註明性別男女,也不用寫出生日期,更不用填寫是否已經結婚或有小孩等這些個人問題。
在面試時候,基本上面談主管是不能探詢或詢問以上的這些問題(是否結婚或是否有小孩,連年紀也不能問),這就是為了保障所有應聘勞工的應聘資格的公平性。
當然老闆或是主管不能詢問,並不表示他們心中就沒有“打算或是標準”,只是不能講出來,也不能寫出來當作是應聘的資格限制。

這些“勞工應聘規則與細節”在台灣應該還很不受重視,而且絕大多數的人或許也沒有自覺與省思,長久接受這些“不太平等且不太公平的遊戲規則”已經習慣且痲痹,甚至完全沒有自覺到有需要“改變”的地方吧。

wenjong wrote:
就我個人在英國與加拿大工作過的經驗,在寫履歷表時,根本就不需要貼照片,不用註明性別男女,也不用寫出生日期,更不用填寫是否已經結婚或有小孩等這些個人問題。
在面試時候,基本上面談主管是不能探詢或詢問以上的這些問題(是否結婚或是否有小孩,連年紀也不能問),這就是為了保障所有應聘勞工的應聘資格的公平性。
當然老闆或是主管不能詢問,並不表示他們心中就沒有“打算或是標準”,只是不能講出來,也不能寫出來當作是應聘的資格限制。...(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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