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很多願意努力的年輕人,
只是台灣沒給他們機會與足夠的舞台;
同樣的,
低薪也不能輕巧地歸責於聘用外勞,
因為聘用更多外勞的新加坡,
他們卻能創造出很多中高薪的本勞工作機會。
低薪的原因,
在於職場上,
中高職缺的工作機會太少(外勞沒法做這部分的工作,例如經理等各級主管缺),
原因就是投資方投資台灣的意願太低。
如果真想提高本勞薪資,
那麼大家就該冷靜想想,
如果你是投資方,
你願意把資金投資在什麼樣的大環境中?
台灣缺了什麼要件?
如何補足這些要件,
以誘使投資方樂於加碼投資台灣,
以創造出更多的中高階職缺?
一個人如何在一家公司增加收入?
兩個方法:
一個是爬過別人,
取得晉升;
另一個方式,
是公司愈做愈大,
原本的基層主管,
就愈有機會升到上一層,
因為公司大了,
中高階主管缺就變多了。
台灣的問題,
在於不知如何將餅做大,
僧多粥少,
只限於彼此互挖餅的分配,
或將問題簡單化歸責於他人。
將餅做大,
必須具有吸引投資的誘因,
投資方的投資意願高,
投資愈多,
職缺就愈多。
底層的工作給外勞(例如旅遊業打掃房間的工作),
中高階的工作(如主管)或有技術性的工作(如遊覽車司機、會計等等),
則屬於台灣勞工的範圍。
僧少粥多,
薪資才可能漲上去。
2、台灣"人不夠用"是鐵一般的事實,這個無關學歷或能力,也不是歧視,而是事實。我這個年代的出生人口數有40萬人(6年級生),但在民國72年出生人口正式低於40萬人之後每年的出生人口就一直下降,來到民國99年出生人口只有16萬人。近兩年雖然出生人口有回升,但都在20萬人上下而已。
從出生人口來看,台灣的勞動力在未來的30年會不斷的減少,如果跟我這個世代比起來,勞動人口只剩下一半不到。
未來台灣如果不把外勞拉高到100萬甚至200萬來補足台灣勞動力的缺口的話,以後很有可能發生汽機車沒人修理,水電沒人修,垃圾沒人收的窘境。
請大家去查查台灣過去30~40年的出生人口數,看到數字之後就會了解如果不解決勞動力不足的問題,那未來所有的行業肯定會倒一半,而還沒倒的那一半也得用2-3倍的薪水請台灣這些僅有的勞工來做事。
勞動力不足會是個很嚴峻的考驗,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但不寫白些,
很多人會不清楚。
建議大家去看看歷年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
看看什麼支出在這十年來,
逐步增加為預算支出的第一名!
不是外交預算,
不是國防預算,
也不是教育預算,
而是『社會福利預算』!
社福預算從以前的後段班,
不到5%的預算比,
大幅增加為超過20%,
擠下國防預算與教育預算,
成為中央政府總預算支出第一名!
隨著老年人口逐年增加(以及選舉支票愈開愈多),
中央政府社福預算,
只會愈來愈沉重。
台灣勞工,
工作時繳納勞保費,
退休後,
可以領一輩子的勞保老年年金。
但,
有一種人,
繳了很多年的勞保費,
卻享受不到台灣的社會福利(例如退休後可以領一輩子的勞保老年年金),
這些人就是外勞。
外勞繳納勞保費,
雇主還得每月繳納就業安定費(印象中每個人每月幾千元),
這些錢,
等於是幫我們台灣人民補足老年年金等社福支出的不足,
因為外勞無法在台灣養老,
更不可能領取終身老年年金。
幫台灣工作多年,
填補台灣人不願意做的工作,
繳納很多勞保費與安定費,
期滿卻需回國,
而無法享受台灣的社會福利。
台灣如果少了這塊『只盡義務繳費,卻無緣享受退休後的社會福利權利』的外勞,
那麼本勞就得加重稅負保費等等的負擔,
以撐起台灣愈來愈沉重的社會福利支出。
若全面禁用外勞,
在少子化衍生出未來的人口槓桿(撫養)問題,
將使得少數的年輕勞動力,
必須負擔龐大的高齡人口社會福利支出,
那將產生巨大的社會問題。
選舉到了,
各政黨可能又加碼一堆社會福利支票,
大家聽了政見爽快之餘,
不妨去看看中央政府總預算,
以及台灣人口年齡分布圖,
再想想台灣未來有多少能力承受這樣日益增加的社福支出?
年輕人口萎縮且社福支出擴大的未來,
再不把刺激投資的餅做大,
再繼續盲從反這反那,
台灣未來恐將前途無亮,
倒楣的是目前跟著人喊反這反那的年輕人。
mariase wrote: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修改日期: 2012/05/08
問:事業單位雇用之外勞是否應為其提撥新制之勞退金?
答:
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強制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外國人在台工作,大多屬短期僱用之性質,如雇主需為其提撥退休金,其返國後達到退休條件時,如何領取退休金及查證身分均生困難之處。
這部分只是『勞退金』,
也就是企業該給員工的『退休金』,
新制由企業強制提撥,
存於員工專戶內。
但我說的,
是『勞保老年年金』,
也就是過去只能選擇一次請領的勞保老年給付,
現在則可以選擇一次領或按月領,
按月領可以領一輩子,
這部分不在上述『勞退金』提撥範圍內,
也就是外勞繳納勞保費,
但卻享受不到『勞保老年年金』領一輩子的好處。
再強調一次:
員工可領的錢有兩部分:
第一部分是企業給的,
也就是『勞退金』,
由於很多企業過去沒有足額提撥,
所以政府以勞退新制強制額外提撥處理。
第二部分是政府給的,
也就是『勞保老年給付』,
選擇按月領的勞工,
可以領一輩子。
換言之,
第一部份很公平,
有提撥的才有勞退金(企業之財政負擔),
外勞沒提撥,
則無勞退金。
但第二部分的勞保老年給付(政府之財政負擔),
外勞則是只盡義務,
卻沒法享受到老年退休後,
可請領一輩子勞保老年年金的福利。
這也是我之前所說的,
不太想把話說得太白,
因為這存在不公平性,
等於是拿外勞的勞保費,
貼補台勞的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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