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ziohall wrote:
若我剛好是某大公司...(恕刪)
我也在想這個...
這難道沒問題嗎
你想看一下我家是什麼意思...
別太當好人 wrote:
謝謝版大的指教,小...(恕刪)
我就直說吧,或許我比較自私,您有這種大氣度 (不管是想提醒大家還是單純想抱怨)
但你把事情經過敘述的如此清楚,還點出公司名。您就認為這間公司不知道這誰發的文? 被點名作記號對您有好處?
或許您日後要自己當老闆可能無所謂,但還想求職的話,這對你絕對不是好事。
當然這間企業不會因為這種發文就再也招聘不到員工,也不可能因為這種發文就倒了。
獲得網路上這些鍵盤手的推崇,對你也只是一時的愉悅感,對您個人是毫無幫助的。
您可以敘述過程,有人私下詢問,再告知公司名稱,甚至也沒必要告知,我認為這是比較好的做法。
在業界,各種不合理的約聘關係無時無刻都在發生,為什麼公司不會倒? 因為每個人對於工作的要求不一樣,每個人的生活背景不一樣;一樣的道理,對於雇主也是,不是永遠只有差勁的,也是有好的。
我想您能在上一間公司待16年,應該能理解這些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