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pid mistake wrote:
各位幫忙評理 這樣...(恕刪)
下次水壺忘了
就直接進公司買礦泉水吧
還到馬路對面拿水壺
太勤勞了吧




unl7911 wrote:
建議樓主盡快請01管理員將這一篇文章刪除下架 理由是...(恕刪)
stupid mistake wrote:
各位幫忙評理 這樣合理嗎?
到警衛刷完門禁卡,但辦公室在馬路對面一定再次要出門 穿過馬路,"進公司前"想起水壺忘記拿,到馬路旁的人行道
去機車上拿, 警衛就衝過來說我拿什麼東西!,給他檢查, 我說水壺。
他就說 誰知道你拿什麼,檢查一下,這時我有點怒,直說 這是馬路上,你沒權檢查我,進公司再說
於是進公司刷上班卡,他跟過來,我就說 好現在給你檢查,他就說 我沒要檢查,只要舉發你而已
X的根本是欺負人,因為被警衛開單會記過,記過就沒年終, 我就說 我只是進公司前順路去拿水壺,
他就說違反公司規定, 我當場氣到跟他對罵.... 罵到課長來看怎麼了
根本是欺負人, 說我犯了甚麼規定,他就說 你刷完門禁卡 又去機車拿東西, 當我檢查爽的?
問題是 帶違禁品才算違規把,去機車拿東西哪有違規 整個跟他辯論到翻
然後我號碼被記,被提報了, 有夠不講理的警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