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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換1:1補休大家有賺到嗎?

輪班8小時 加班1比1換補休
王八蛋政府
換尛補修?
就是做不完才要加班阿
都加班了還能補修嗎?
反正最後班也加了,肝也爆了
然後加班的錢沒拿到,補修的假也沒修到
我就是幽靈人口就是我/\ /\
智商真高

反正旺季叫你加班

淡季補休或無薪假嘛

擺明就是不給錢嘛

你智商肯定可以理解的喔
新彥 wrote:
一堆人說加班領不到...(恕刪)

sbook1231 wrote:
閩燼洞:都是前朝馬...(恕刪)

都已經完全執政還推.都是前朝馬壹酒害的。
現在政府要放誰敢誰檔...你心態有問題.
把政策搞爛,才能做下一任領導
南部掃廁所的清潔人員都責任制,路科竹科更是將加班費全部算進去.
護士、司機這些爭休假,
沒家庭的辦公室員工、工廠員工那些想加班費,
服務業被強迫假日上班,
很難理解嗎?
結果就是修法內容多數人都不滿意啊!
不曉得以台灣這種勞動環境是想要吸引哪來的人才

難怪大官們子女都在國外

私心不認為做得多才有競爭力

跟小白鼠一樣一直努力跑是能跑多遠

沒有目標才是浪費勞工的努力
這條法案都可以順利通過
代表的意義相當重大
原來我們的立法委員的素質
比我們想像的還要高出很多
應該覺得是勞工朋友們的數學都不好
所以也不要什麼1.33/1.66不好算
1:1比較好計算......

元氣小牛 wrote:
看新聞在吵的,好像都是勞力比較密集的人在吵...版上有誰是動腦做研發工作在吵的呢 ? 可以分享原因嗎 ?

不知道現在的國中課本還有沒有教「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或陳之藩散文「謝天」。大大可以去估狗一下,也許想法就會不一樣。另一個有關的成語叫做唇亡齒寒,供您參考。

chi55868 wrote:
勞工如果"自行"向資方提出用補休兌換,雇主才能多給休假
這是勞工的選擇權

聽說李明哲也是自己認罪的,你看審判直播時中共有拿槍逼他嗎?

chi55868 wrote:
雇主不能自己說 , 你不要領加班費啦 , 我用補休換給你 ... 這才是"違法" 的

但是雇主可以說,這是你「自己說」要換補休的喔,所以一切合法。至於你為什麼會自己說要換補休,李明哲應該蠻清楚的。

舊法則是「因為沒有規範,所以換補休本身於法無據,所以不管怎樣勞工可以拒絕換補休」。


這種看到的吃不到的梗遠通ETC時代就玩過一次了,當時版上護航的都說收費員會被好好對待,好到他們都想去應徵末代收費員(可惜當時沒護貝),結果收費員下場真的是不忍卒睹。英文有句諺語 Too good to be true,我覺得還蠻貼切的。

~Arron~ wrote:
盡是一堆說幹話的人...深入了解很難嗎??
我一開始也是很納悶修法修成這樣是要搞死誰呀!!
但實際去了解後...大部分都被斷章取義了!!

可以介紹一下哪邊被斷章取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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