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us0256 wrote:
一直到 2016 年都是如此,到 2017 年才結束
所以七天假確實是有存在的
這就是我所謂的弔詭。
你朋友的公司為什麼2017不繼續放七天假?
勞基法並沒有規定<這七個節日企業不能放假>。
2016之前週休二日+七天假=>2017一樣週休二日,不放七天假。
不覺得這只是該公司的一個藉口來砍自家員工福利?
marela520 wrote:
我講句老實話
在外面上班的都知道
就算給我們28天,你也不敢放,而且也不敢放完
什麼勞工的權益,勞資協商....都是屁話
我去年只放了5天特休,之後就忙到沒時間放,就算要請,簽核可能過不了...
公務員可能沒辦法體會這種心酸,我們薪資或許比較高,但以平均薪資/工時比較,公務員是壓倒性的獲勝
marela520 wrote:
我講句老實話
在外面上班的都知道
就算給我們28天,你也不敢放,而且也不敢放完
什麼勞工的權益,勞資協商....都是屁話
我去年只放了5天特休,之後就忙到沒時間放,就算要請,簽核可能過不了...
公務員可能沒辦法體會這種心酸,我們薪資或許比較高,但以平均薪資/工時比較,公務員是壓倒性的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