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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才"一天半"..老闆在我離職後 要我全額賠償一個『4800的鐵櫃』

是我還沒領到錢我不會理會他,而且我會找時間去勞工局檢舉他...

ataibby wrote:
各位大大好最近待業...(恕刪)


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就應該幫員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
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雖然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仍然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又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意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勞保局

所以如果他沒有幫你保就業險,他仍然要科科

衛爾斯 wrote:
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恕刪)


光未置備出勤紀錄或記錄到以分為止,就可以依勞基法罰二萬了!!
記得跟當地勞工局申訴!
有關櫃子的部分,就向當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以上切記!!
希望有幫到你,若不懂可以來私訊,讓專業的告訴你!
ataibby wrote:
各位大大好最近待業...(恕刪)
可否貼出賣場網址, 我好想知道他到底賣什麼膏藥?

1. 請老闆拿出是你刮傷的證據。
2. 明確告知要到勞工局投訴, 貴公司沒勞健保和出勤紀錄。
3. 營業登記, 發票........... 很多可以讓他忙碌的事。
跟前老闆說: 不然這樣好了, 我們約到勞保局做協調, 請他先付你薪水, 再來慢慢談看要怎麼補償那個見鬼的櫃子. 光是沒有勞健保他就夠罰了.
建議

讓他去法院告你

讓他提出你有去上班的證明

你就有證據說他違反勞基法

賣不掉 加價賣 再賣不掉 銀行幫你賣
老闆求償的事情, 就放著讓他告吧!
損害賠償是民事, 我想他這麼小氣不會吃飽太閒去跑程序還有先付錢告你的,而且他還得自行蒐證是你刮的,
其餘薪水的事情可以去勞保局投訴。
爆料公社只是個想賺流量的平台就不要上去亂講話,以免讓他有把柄告你,輿論壓力大不過法律的。

剩下的心力你就留著好好在新公司上班吧!

ataibby wrote:
各位大大好最近待業...(恕刪)


真是黑心的老闆!
祝樓主未來都能順心~~~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ataibby wrote:
真的很難過我家就剩...(恕刪)


請他舉證哦…不然就是誣告~

蒼沐隆 wrote:
沒打卡這就完全有問...(恕刪)


LINE 內容可以證明有去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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