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ibby wrote:
各位大大好最近待業...(恕刪)
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就應該幫員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
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雖然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仍然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又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意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勞保局
所以如果他沒有幫你保就業險,他仍然要科科
ataibby wrote:可否貼出賣場網址, 我好想知道他到底賣什麼膏藥?
各位大大好最近待業...(恕刪)
1. 請老闆拿出是你刮傷的證據。
2. 明確告知要到勞工局投訴, 貴公司沒勞健保和出勤紀錄。
3. 營業登記, 發票........... 很多可以讓他忙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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