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拉拉拉 wrote:要醫師開多久的休養...(恕刪) 路人帝王條款 就算行人闖紅燈也有優先路權國際上都是保護弱勢行人要就不要閃撞過去,閃車自撞自摔受傷只能自己吞了還不如不要閃把闖紅燈的行人撞下去他有教訓下次才不敢再闖紅燈
我記得我之前車禍自己犁田,縫了不少針和去了多次醫院門診小手術..精神身體都疲累當晚主管衝去醫院看我等到我手術完,隔天直接幫我跟公司請假,讓我休息兩個禮拜才回公司上班(勞保有給付薪水)+保險感謝自己遇到不錯的主管...後來我才知道,嚴重的話直接一個月以上都是沒問題,只是勞保給薪水的問題而已如果你公司這麼凹你上班跟曠職,一定要採取正當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逼你離職也是不正當方式...一定要保護自己
iivyko wrote:我在9/5上班的路上...(恕刪) 目前對方簡訊都沒有回應我的家人要我不要告對方不然什麼都拿不到 ((指錢))我的家人都在國外只有我和一個外籍居家看護在台灣我是認養兒家人在我用微信說什麼都只有提到一句現在是我在借妳錢妳之後還是要還的((我媽媽or養母??))恩....
其實重點先不管肇責 先請醫生開證明你需在家休養的時間需注意一些詞彙,正常醫生都會開,譬如需在家休養無法上班 x 週,其實如果醫生開這些證明你們公司才能跟勞保局申請妳因公受傷(上班途中)這段在家休養的薪水,所以公傷假才能成立!這樣公司也不能一直逼你辭職,等到妳確定康復之後在請醫生開個證明這個療程共計幾週,前面開的證明是必須要給公司當作請工傷假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