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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被一例一休搞死了,誰賠我的損失。

除了文章內容很假以外,台灣最病態的地方就是勞方把加班費當成薪水的一部分...然後不管是雇主不給加班或是政府不讓加班,都覺得自己被減薪而抱怨。

難以想像
找工作時不知道這公司就是辦活動的嗎?都是工作在假日嗎?怎麼都無法解釋
我覺得,他們那些反應的應該再去看一看這所謂的一例一休,因為它們還有根本不懂一例一休所有的條文內容。

還有老闆真的很霸氣....應該不嫌賺錢少,而是已經夠了賺健康的,不然以老闆目前的作法根本沒有違反勞基法。

大概是老闆不知道變通,因為政府沒有明確規定一例一休是在禮拜六日,不知道是老闆太軟,懶的爭辯。

不然例假日跟休息日由公司安排是沒問題的。

怪就怪那些起鬨的員工吧,這跟一例一休完全沒有關係,只是那些員工得寸進尺,無限上鋼。


我比較好奇老闆的的想法是什麼,不然就是連老闆自己也不懂一例一休。


5007382 wrote:
懶得跟你說明直接貼...(恕刪)


真是太好了

其實小弟服務的公司原本就周休二日
新制少了幾天假
加班能報但不見得休的到..
米亞雅 wrote:
我們公司是專們辦活...(恕刪)


那三個同事是白癡嗎?
你們原公司完全符合一例一休啊,
一例一休有所謂四週變形,只要不連續工作七天,連續工作限 12 小時,要再上班需離上次下班時間,休息需超過 11 小時
只要四週內隨變排四天休息四天例假便可


叫你那三個同事回去重讀國語去,
不然,知道他們想去那家公司,就去抓耙子囉,這種員工自己搞不清楚,還騸動別人,沒公司會歡迎

而且真的照一例一休的話,原本加班費反而少了,之前老闆體諒大家六日要來上班,所以多給加班費,
按一例一休,除非六日當天超過 8 hr,不然不用算加班費耶
我覺得你應該是有滿意公司當初給予額外的體制內制度外的福利, 而且日子順順利利地過.
所以你應該要怪的是那幾個興風作浪的人, 而不是一例一休.
現在在外面很多小屁孩會跟公司講權利, 講制度, 要獎金,
但就是不跟公司講大環境跟責任, 一些風吹草動就跟公司借題發揮.
(我相信也有老闆完全不提福利獎金, 只會要求員工的慣老闆, 只是貴公司已經是給予方便跟福利的公司, 就不酸這個話題)


話說回來, 一個國家的立法政策不應該為了討好某些特定族群而倒戈,
不討好資方也不討好勞方, 不迎合大財團也不討好小企業,
而是應該為了未來的國家發展而採取中立, 且只給予小小的彈性空間,
只是現在一下要更改大家的習慣或是想法真的很難,
再加上要把這個已經深植人心的“勞資文化” 透過修法強制改變, 當然會有人不滿.

雖然我不知道一例一休是好是壞,
但是我贊成將以前讓老闆彈性空間很大的法律投過修法來改變, 且讓規範限縮在一定範圍內,
這樣既可以規避老闆找法律漏洞, 員工也可以依法爭取權利,
至於大家擔心的少了加班費, 產業外移, 物價上漲等等問題,
我相信台灣市場自然而然會達到一個市場平衡的機制,
而在經過幾十年後, 這就是台灣正面的勞資跟工作職場文化.





就是碰到豬一樣的隊友....
這種真的無解
碰到那些太過強調自已的利益
但又搞不清楚規矩的人
然後又碰到搞不清狀況的主管....
樓主:你的文章重點是這一句:如果要上班要用周末的加班費計算,其他福利不能少因為這是公司原本就有的(這是甚麼心態)。以時候好來好去,大家有進退,但是多數人覺得你對我好是應該的,那是你自己要這樣做,但是我跟你爭取法律給我的,是我的權利。
我從事旅遊業,我們常遇到類似事件,譬如四天四星飯店,但有時候的是作業上或對方國家假日問題,我們常詢問客戶,我們改成兩晚五星,一晚照舊(四星)另外一晚很抱歉改三星,但是當晚晚餐加餐標,我們想法是用兩晚+高餐標換一晚。合理吧,但常回應是,你答應我四星,你一定要給我每晚四星以上(注意多一個以上)至於你已經准準備換給我們的兩晚五星跟高餐標不能變。這是ˋ多數人的心態!很正常好嗎!
就是要fire你而以
跟一例一休有啥關係
被資遣就把非自願離職證明PO出來
不然你打這麼一大串
抱歉我還是當你天橋說書的
twdavid wrote:
除了文章內容很假以外...(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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