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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的血汗工作是真的!!

個人退伍就做電子大廠到現在15年頭,待過中壢,竹科,到現在中部電子大廠,很了解產業生態,每一間工廠一定有爽缺,一定有很賽的缺,待在爽缺就像公務人員每天開心過,待在賽缺真的度日如年,想想公司福利算還可以,到底要不要換工作。以過來人經驗告訴妳,賽缺待不下去想辦法調單位,不行就離職。如果覺得公司不錯,離職一兩個月再回去應徵,不見得會回原單位,看你的口條怎麼跟人事說。到時你就會發現同一間公司不同單位壓力差好多。人生有時要轉彎,不要聽信別人說錢多叫你一直待到得憂鬱症。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機台修不好專案搞不出來被經理叫去一直罰站吧
cman4434 wrote:
工程師為何要久站?...(恕刪)

TrunksZ wrote:
真的看不懂這位阿吉...


TrunksZ 大大~

或許我是說得不好, 有幾點絕對就是我要說的


外資股利的課稅制度是台積決定的嗎? => 這點我不琢磨課稅問題
你能保證哪些公司年年賺錢?
要能成為世界第一難道是因為比別人聰明十倍?

=> 我也是認為無法保證台機年年賺錢的優勢,

按賺來的比例, 撥款的比例, 不是更應該規劃節省開支,
能保證台機年年發 1500 億嗎? 我這在篇文章中都是站在公司的角度,

重點就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從頭到尾就是在說這個, 一間公司的經營, 為何不把錢省下來?
站在一間長期經營者的角度去看, 而不是站在外資與投資者角度看,

每個股民只希望每間公司撥更多的股利股息, 與我要反映的問題有點離題 !


工作是自找的!工作是自找的!工作是自找的!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尚書大人還真機靈,風往哪吹你就往哪倒,真是佩服佩服!

dinhon0629 wrote:
大大, 你應該完全...


dinhon0629 大大~

的確我沒做過生意, 但我應該會針對最花錢的部分去改善, 經營最有效益的那塊,

回到正題:

因為實際上是沒辦法穩穩地賺 那 250 萬,

你當然可以選擇保持生產工具原樣,

但 你 年年 房租的壓力 是一個 沉重負擔,

所以你不會想把房屋買下來, 或者 降低房租 嗎?


我這邊想談的都在 所謂的 企業的社會責任,

投資者的心態我們都明白吧!

阿吉0927 wrote:
重點就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A),
從頭到尾就是在說這個, 一間公司的經營, 為何不把錢省下來?
站在一間長期經營者 (B) 的角度去看, 而不是站在外資與投資者角度 (C) 看,


應該是你沒弄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的基本體制,還停留在以前家族企業或日資企業的看法

一間公司的最重要經營目標考量,應該是為了 (C)、或是 (A)
而不是 (B),經營者只是經營者 (被聘來代行管理之人),而不是其所有者 (C)
或算是 (A) Stakeholder 裏面的群體的一種,但不是全部

而如果為了 (B) 自身的利益考量以及個人動機作事,而違背了 (C) 企業所有人/股東/委託其經營的人 之利益的話,一般程度叫失職,有違法利益程度的話則為背信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42 條)

股份有限公司是股東的,不是總經理/社長與員工的。

--

如果一個企業的經營者,沒有考量到股東的利益的話,那它就完全沒有立場去談什麼社會責任

* 發股利或股息本身不算是增加股東利益,而只是分配
但如果只是想把企業作大作大,不管賺不賺得到錢、或沒有正當理由時故意讓股東 (例如自投錢下去以後連續 10 年) 都沒有拿到過錢的話,那就不符股東利益,也沒盡到企業經營者應盡的責任。


至於股東利益的部份,你並不必假設股東要你炒股票炒話題炒短線股價。

只要假設股東是長期投資人,或是其行為會基於對公司未來的預估就可以。
請問資方如何在兼顧社會責任及公司發展下
避免投資者(股東)撤資?
沒有高投資報酬率, 你(妳)會願意投資嗎?
再者, 以台積近幾年及未來N10/N7的競爭
每年高達100憶美元的研發投資
沒有股東的資金, 如何維持成長動能?
賺的NT$3000億要都投入下一年度的研發?
要買回庫藏股? 還要維持高員工福利?
如何辦到?

阿吉0927 wrote:
TrunksZ 大大...(恕刪)
hsichihwang wrote:
請問資方如何在兼顧社會責任及公司發展下
避免投資者(股東)撤資?


目前公司法規下,公司不辦理減資退款的話,股東是沒有辦法自行撤資的。

股票已經發行了,發行股票的錢當時就已經進公司了。
現在在二級市場 (股票交易市場一般交易) 上面賣股票的話,只是換人持有 (換手/換人接棒)。
是某個股友 A 付錢給股友 B,買下股友 B 手上的股票。
公司的現金與資產都不會因此減少,
股友 B 賣股所得的「售股款入帳」,也不是由公司拿出來付給他的。

公司 (股代) 要作的,只有在股東名冊上登記「這份持股換成由另外一個人持有了 (更換持股股東的名字)」。其他一切照舊。公司不用付任何錢給賣出股票的股東,也沒有撤資的問題。

對公司來說,於直接財務上有差別的,是如果賣壓太重股價下跌的話,
下一次公司要辦現金增資時,收到的認股股款會比較少。
但如果沒有要再辦現金增資的話,於直接財務上,這種一時的股價上下,對公司是沒差。

* 假定它沒有另外發行什麼可轉換債,或是簽下奇怪的貸款 Debenture covenant 條款的話。

如果一路跌、經過幾個月幾年都沒回去的話,則是「事出有因」的那個「事」是什麼的問題。


--

其他就是股東大會上被轟股價下跌要你負責,還有公司裏抱太多公司股票的員工投資虧錢,工作意願下跌這樣。
舉例來講~今天你找了十個人合夥開一間餐廳~然後聘請一個專業經理人幫你管理餐廳~年度結算後『扣除』食材水電人事『薪資』稅後結餘淨賺100萬~按照比例提撥13%的盈餘犒賞員工~在提撥50%讓股東拿回一些成本~這樣聽起來有很奇怪嗎?

如果按照大大的論點~盈餘只能提撥比例少少的員工比例要提高到盈餘比重的大部分~這樣的話你看還有沒有人願意出來創業開公司

承上餐廳的舉例~餐廳開沒幾年廚房設備要更新~生意理想要開分店~錢就是要從股東哪裡『增資』而來的~如果盈餘發放給股東比例太小~所有股東錢卡在公司裡面~成本還沒拿回來以前隔年經理人跟你說生意太好要開分店要請你在那錢出來~是你的話你願不願意?
阿吉0927 wrote:
講個簡單原理, 公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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