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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休二日搭一例一休獲85%民眾贊成政院拍板修法方向


燉煌衍派 wrote:
國定假日要跟公務員...(恕刪)


全部都是詐騙政黨>>>>>>
yuyu

i'm 3 wrote:
小心有假帳號來帶風...(恕刪)


所以我說這是替資方開的外掛法案!!!
明明是要立法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後,再來檢討7天假日存廢,現在又來個一例一休,
政府以為是在玩文字遊戲嗎?

王種 wrote:
你有看到他送出提高...(恕刪)




一休送立法院修法的條文內容

就是調昇加班津貼

不可能只有修改標題(一例一休),而沒有修法內容.....
現在雙周84都可以有一堆企業用隔周休來應付了, 若弄成一例一修, 單周40hrs, 加上沒改的責任制, 我保證走回周休一日的日子不遠了! 大家一定要抵制這個方案!


給 我 周 休 二 例
民調祖師爺那個黨內的民調吧XD

pallmall_40 wrote:
三歲小孩都會選二例...(恕刪)
公聽會多少人參與?
所以只要辦個幾十場公聽會,找些人來湊人場簽個名
這樣就算是"取得多數民意支持"?
具有強烈篩選性的公聽會都可以算是民調的話
那以後總統也都這樣選就好了啊

休息日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加班
如果你老闆叫你來,你敢不同意?考績年終不要了嗎?
這樣的"雙方"同意叫做甚麼"勞資雙贏"?
現在的勞基法就已經有加班費的相關規定
但有多少公司真正按照法定最低標準"無阻礙"的發放給員工
加班上限到了不給報、強迫換補休、用每月30天基數來刻扣
甚至根本用內規規定"我們是責任制,所以沒有加班費"
連國家財團法人都這樣搞,你說其它公司會更好嗎?
管你調升再高的加班津貼,拿不到的話乘100倍也沒有用!

為什麼要有勞基法
就是因為占絕對優勢的資方不可能在勞資協商時公平的給予勞方待遇
所以才需要由政府定立一個明確可遵循的"最低、最低、最低"的待遇標準
然後現在偉大的台灣老闆就把這"最低、最低、最低"的待遇標準當成了天花板
還可以操弄媒體、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對政府跟勞工施壓

更妙的是,被剝削的這群勞工還有不在少數的認為這是應該的
這要說媒體教育太成功嗎?





又快到調漲基本工資會議的時間了,今年肯定又要被工商團體否決了!
各位等者看好了!!

ThomasDu wrote:
我看會同意一例一休...(恕刪)


請問這樣一例一休的解釋有錯嗎?

"例假日: 非天災的狀況不得上班; 休假日:可排上班, 但是算加班, 所以一休對於想賺加班費的人是不錯的方式, 如果是2例,就只能賺平日的加班費."

小椋 wrote:
一堆人根本不懂一例一休
所謂的一休,就是原本加班費改成1+1
也就是說,每小時工資是原工資的1.33倍
變成1+1.33 第三小時原本1.66變成1+1.66
改一休,換句話說就是把加班費調昇一倍
這樣改不好嗎?


家人所任職公司

勞退 雇主,員工各一半3%
月薪制 遇到休假日則不給薪 (例如農曆年過年)

不知這樣是否違法?

不管怎改都好,至少能落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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