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請問懷孕六個月公司不續約了怎麼辦

發明契約工的目的就是為了這樣做吧
雇主無良、勞工只是俎上魚肉
快去提出證明對方公司是因為懷孕而不繼用吧

不然都只是猜想而已
合約到期=從新應徵
好聽點叫續約/續聘


而聘不聘請

不論是正職.兼職.工讀.....
不論是男是女多大年紀多大肚子

都是公司的選擇自由


如約聘一年能變正職
那公家機關包括勞保局本身的約聘不曉得多少人都能變鐵飯碗了

無薪假都得諾貝爾獎了
那約聘比正職還大咖非派工不可嗎?

你想有可能嗎
Iron_oxide wrote:
合約到期=從新應徵...(恕刪)

公家機關約聘僱是因為勞委會函示不適用勞基法
不過這項最近也開始有爭議,認為應該納入勞基法保障
私人企業沒辦法球員兼裁判,所以必須按勞基法走
至於臨時人員是適用勞基法的,苗栗縣政府先前不續約的那些臨時人員一樣有編列預算發遣散費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3840569
這邊有網友跟勞工局詢問過...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這就是台灣 派遣的...(恕刪)


契約工跟派遣工,傻傻分不清楚。

派遣工的雇主是派遣公司,不存在以上問題。

63&87樓已說明的很清楚,就看樓主自己怎麼處理,

有結果麻煩也分享一下。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