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co2716 wrote:這當然, 要資遣當然...(恕刪) 因為"懷孕"而造成的工作能力下降, 這點是受到政府立法保障孕婦的權益。因為懷孕的時間有限, 而其中真正會影響工作績效的不過幾週。而且對企業主來說, 並非無法預期與因應。若是企業因為"懷孕"而資遣, 就是違法
lavie0924 wrote:我待的公司也是前百大 該給的給也沒聽過懷孕被資遣還是這裡的酸民裝老闆?還是老闆來這裝酸民?出不起就不要裝老闆 推!看這討論串就知道為何勞工會被壓榨廉勞工自己都不團結我不壓榨你們還壓榨誰阿!!想當老闆喔~沒那個屁眼就不要吃瀉藥靠壓榨勞工賺錢 沒競爭力的企業倒一倒算了每次看到違規被檢舉的駕駛上來PO文取暖就被一堆正義魔人砲轟奇怪咧 怎麼遇到違規的資方就全部都消失了咧
//如果你媽懷你的時候老闆這樣對待她那是現在的議題~我媽生我前一天,還在田裡工作我媽月子做完,就要下廚照顧全家大家我們從來不需要被同情那像現在,婦女要保護,兒子要保護,連一群兒子出國讀書,兒子跟老婆跑..的老人家都要保護人家意見相左,我們再欺負她們
badday wrote:但企業不會笨到用這理...(恕刪) 這是社會教育的問題。若是所有員工都理解並認同應有的勞工權益與性平法的立法初衷, 自然不會出現"孕婦的工作效益降低"的厭惡感。進而, 不會歧視孕婦, 也會尊重孕婦在職場的工作權。也連帶讓企業主正視勞工應有的合理權益, 就不會出現因為懷孕而資遣員工的狀況出現。如您所述狀況, 小弟的妻子也遭遇相同問題, 被前東家刁難。 我們也是依法處理, 爭取該有的權益後離開。 個人的想法, 若公司不願意保障員工的生活, 不願意把員工當成需要重視的投資, 我們也不需要為了這樣的公司盡心盡力。但是, 站在立法保障的角度, 不能只用你我的觀念行事, 有些人要爭取的是工作權。 也因此, 個人贊成嚴懲違法的公司老闆。 當資遣孕婦的代價遠高於接受員工懷孕所帶來的不便, 這樣的情形自然可以大幅降低。
JasonQ wrote:當資遣孕婦的代價遠高於接受員工懷孕所帶來的不便, 這樣的情形自然可以大幅降低。 我也是這樣認為但小老百姓實在沒那麼多時間跟精力公司有專人處理,我們只能請假自己處理調解到最後也是只拿到該拿的資遣費公司有沒有被罰就無從得知了只能說台灣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