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嘴盧魚 wrote:
我相信在這一版討論的...(恕刪)
美國有sabbatical leave
做到一定坎站會有
台灣沒有
敢請長假???
家中有急事都不准了...

大嘴盧魚 wrote:
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出...(恕刪)
佐木三號 wrote:
沒有錯,五小時的會議...沒有錯,五小時的會議,要求二小時就要會議記錄
就正常人的標準來說的確很難
但是也不可能會需要二天的時間這麼久
五小時的會議記錄要二天耶!
五小時的會議記錄要二天耶!
五小時的會議記錄要二天耶!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到底是老闆苛刻還是員工草莓
這還需要討論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