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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是22K~薪資可談!


masra700 wrote:
1.工作量與加班費怎麼會沒有關聯,如果工作量明明可以一天做完,非要做到加班,這樣也要付加班費,未免對於加班費的定義太過寬鬆了,


我懶得聽你狡辯了

需要加班就要給加班費<---法律明定了

難怪現在台灣人稱鬼島....

連大陸都比我們文明了

----------------------

你覺得員工能力不足、員工打混<--公司就炒他魷魚

請不要把工作量和加班費混在一起談

員工是你們招的,不適任就解聘

要加班就給錢...

難怪各國都來台灣挖人

歐商會:薪資偏低是台灣高端人才外流主因<--- 加班時數還需要經公司認定

領先世界各國水準....

TopYoung wrote:
我懶得聽你狡辯了

需要加班就要給加班費<---法律明定了

難怪現在台灣人稱鬼島....

連大陸都比我們文明了....



本來加班就要給加班費,哪裡有狡辯,合理討論可以,但請不要隨意出口傷人。


TopYoung wrote:


你覺得員工能力不足、員工打混<--公司就炒他魷魚




員工當然是是由公司招的,公司員工能力不足,員工打混,公司炒魷魚,這是天經地義,不需要強調。



TopYoung wrote:

請不要把工作量和加班費混在一起談

要加班就給錢...

難怪各國都來台灣挖人

歐商會:薪資偏低是台灣高端人才外流主因<--- 加班時數還需要經公司認定

領先世界各國水準....



講到這理敝人才知道您的立點

敝人的立點跟您其實是相同的,只是敝人公司多加了變通方式而已

1.必需要加班時,當然要給加班費。

2.工作量合理,但是能力不足或是摸魚造成要加班,敝公司不會馬上開除,而是先與該員工溝通心態與調整工作量,敝人認為開除絕對不是第一個選擇對待員工的方式。

3.高端人才跟敝公司無關,已經清楚說明敝公司要的是哪種人才,您說的那種高端人才流失,確實是目前許多國內公司的損失,但是那些公司不願意或無法給多,敝人認為跟現在競爭激烈也息息相關,也是公司市場淘機制下會發生的情況。
TopYoung wrote:
要求薪水 =\= 不充實自已
不要都搞一些偷換概念的小動作好嗎?
有足夠的薪水 = 無後顧之憂
誰跟你說得到還不錯薪水 人就會不努力

就像有些公司用低薪請到了所謂的"大學生"
一部份私立科大的大學生很爛,所以得到大學生很爛的結論
這年頭的歪理實在很多......


你說的大概是自我進修或是進公司後的學習吧!?
但是...
我說的卻是面對工作選擇時的思考方式
我們所說的是完全不同概念的東西

出社會後, 我換過不少的工作
剛開始找到的一些工作, 月薪彼此間相差只有幾千元
到後來, 找到的工作, 月薪彼此間可以相差到十幾萬
即使如此, 我在選擇時也很少把錢當成最優先的考量

我不會說我的方式是最正確的
畢竟適合我的模式不見得適合其他人
但是...至少不會是你所說的歪理


樹梢晨光 wrote:
出社會後, 我換過不少的工作
剛開始找到的一些工作, 月薪彼此間相差只有幾千元
到後來, 找到的工作, 月薪彼此間可以相差到十幾萬
即使如此, 我在選擇時也很少把錢當成最優先的考量


講的話還是一樣用簡單的"二分法"

起薪高->沒有前景

起薪低->有前景

所以當然是選擇有前景的啊

----------------------

你的社會中大概沒有另外二種

起薪高加有發展性

起薪低加沒發展性

一樣都是偷換概念的做法....


philosophy2468 wrote:
我跟你講小弟剛進設計...(恕刪)


請問大大有證照嗎?
請問...
小弟當初剛畢業進入職場
起薪21000 職稱:會計助理

上班時間:
一~五 7:45~19:00
禮拜六 7:45~14:00(隔週休)
.
.三個月後-22000 職稱:會計助理+輔導外務人員
.
.十個月後-23000 職稱:會計人員+專職外務人員
.
.
.
.
.
.
.一年七個月後-27000 職稱:行政人員、會計人員、客服人員、專職外務人員兼雇主任用司機
.
.
.
.
.兩年整:受不了離職


請問...這樣我算過分嘛= =?(因為離職後聽前同事說雇主私底下說我是草莓族)
這是主管爛草莓

不是你的問題

兼那麼多職

薪水才多幾張香蕉皮

誰受的了....


mko456nji wrote:
請問大大有證照嗎?



有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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