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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四個月被告知做到今天為止

tracer1000 wrote:
這種真的看情況吧
有...(恕刪)



其實我們公司狀況剛好跟你說的相反


勞工花樣多到主管與老闆擋都擋不住


手段每年還會進化



其實你懂法規,你會發現其實是勞工手段比較多

但我說再多也沒人信,除非你實戰經驗很多




至於有時是否覺得不值得這樣玩自己走?這就看個人需求了


老闆有錢跟你玩


勞工有時間與國家資源陪你玩


誰撐不下去,就誰輸嘍







我也不是鼓勵員工亂搞,但有時碰到惡劣的主管你不玩感覺對不起自己,放牠出來危害社會更慘




如果是有良心的老闆與主管,勞工也要體恤老闆的辛苦








忘了說我們老闆被告過敗訴賠錢,他玩人亂告的,他也敗訴

至於主管沒馬屁拍…動你吃力不討好…他自己好過比較重要


其實實際上的狀況跟你說的是相反,差異在自己的抗壓性


Ricky國道 wrote:
其實我們公司狀況剛好...(恕刪)


像你說的這種員工, 每個企業都有,
老板真要搞你, 有的是方法,
老板不是欠你的, 只是你遇到一個不夠狠的老板而已.

你的狀況, 未必適用在每個企業上,
你懂法規? 會比老板的律師還懂?

所謂良禽擇木而棲, 與其老板對立, 不如找一個可以發展的地方.
在這種公司要賣一輩子? 有前途嗎?



西風廋馬 wrote:
像你說的這種員工, 每個企業都有,
老板真要搞你, 有的是方法,
老板不是欠你的, 只是你遇到一個不夠狠的老板而已.

你的狀況, 未必適用在每個企業上,
你懂法規? 會比老板的律師還懂?

所謂良禽擇木而棲, 與其老板對立, 不如找一個可以發展的地方.
在這種公司要賣一輩子? 有前途嗎?

好搞的員工越多,搞員工的老闆就會越多
最後會連一個不搞員工的地方都找不到
請看台灣職場...

難搞的員工越多,搞員工的老闆就會越少
最後會連一個敢搞員工的地方都不好找
請看對岸職場...

除非你當老闆是吃素佛心來著的...

詹姆士胖胖 wrote:
各位大大,晚上好,我...(恕刪)


之前看過一個美劇, 有一集就是講一個公司藉故解雇一個懷孕的婦女,

最後律師一查, 這家公司過去也有好多次類似的紀錄, 藉故解雇懷孕女性,

最後律師把這些人集合起來一起打集體官司,

結果那家公司老闆賠到脫褲, 因為美國有一種逞罰性賠償.

台灣雖然不像美國, 也可能不會像電視演的那樣誇張完美,

但是自己合法的權益就是要爭取, 沒有哪個老闆是有佛心的,

版上一堆人勸你算了的, 真不知道是老闆還是老闆的打手,

那些鱷魚老闆鱷魚公司, 就讓它死一死倒一倒吧,

該當鱷魚皮包的就去當鱷魚皮包吧,

台灣不需要慣老闆.
資遣孕婦真是可惡,
公平的做法就是22-40歲的女性員工進來時薪資一率打8折即可.

當年度出勤日數及工作表現和一般員工相同的在年終補回10%,
剩下10%留做預備來年突然懷孕時用.

如果懷孕請假,依比例將20%發給同部門因該員請假而增加工作量的員工.

真是可惡的老闆,這麼不上道,還要員工去告,浪費我的納稅錢幫你裁判!
你不知道法官也常因為要幫請產假的女同事分案而增加很多案件嗎?
你還讓他多一件!
可惡至極!這種老闆應該要去上在職專班,好好訓練!

以上,很多上道的公司都照此法在做,
同工不同酬也是沒辦法的事,要不然一家三人小公司可能因為一個懷孕的員工,大家年終都少了一個月.
我是爆發戶,不是暴發戶.性格火爆的爆.有錢的暴發戶另有其人不是我.

tracer1000 wrote:
這種真的看情況吧有時...(恕刪)

孕婦也能在離職前
先把公司大客戶全部得罪光
我遇到2位孕婦營業員剛好都是這種情況
我月成交量上萬口,打電話去要出金
那時該家期貨商還沒有網路線上出金功能
所以只能打電話用人工出金的
電話中居然可以直接和我說,我不會幫你處理
你自己想辦法
樓主加油,目前台灣環境大部分可能都還是這樣,所以這時候堅持做對的才是重點

不能姑息養奸!!

太多人這樣做,太多人不敢伸張自己的權益,才讓很多台灣企業主得寸進尺

人是蠻被動的生物,如果大多數的人都能伸張自己的權益,那鱷魚也可以馴化成鮭魚

雖然好的公司還是有,但是樓主的太太很不幸的在比較不好的企業裡工作

好的企業會替員工著想,讓員工與公司一同成長

不好的公司就只把員工當成本,能壓多低就多低,出了問題就跟你說掰掰,還可能要員工體諒公司體諒老闆;但話說回來那些不好的公司會體諒員工嗎?福利報酬可以合理的分配給下屬嗎?

請樓主堅持做對的事情,就像是日行一善一樣,累積這些對的力量對台灣的未來才有幫助


以老闆的角度
認為他被耍了
一來就要生產


以員工的角度
純脆是意外
自己也不想這樣



時機的不湊巧
只能拿錢走人
西風廋馬 wrote:
像你說的這種員工, 每個企業都有,
老板真要搞你, 有的是方法,


確實 老闆搞到沒招 方法還真多喔



西風廋馬 wrote:
你懂法規? 會比老板的律師還懂?



打官司打到老闆律師換了兩個,公司法務部主任被老闆逼離職

你說勒?真相只有一個其實跟律師懂不懂沒關係


西風廋馬 wrote:
所謂良禽擇木而棲, 與其老板對立, 不如找一個可以發展的地方.
在這種公司要賣一輩子? 有前途嗎?


前面我已經解釋過了,每個人狀況不同

第一不該給這種老闆有機會出去害人,或讓他出去到處傳授給別的老闆這樣搞

第二要看當事人年資,年資也是個問題還有其他相關的要考慮,不是直接逃避換個公司這樣簡單

爆發戶 wrote:
資遣孕婦真是可惡,
公平的做法就是22-40歲的女性員工進來時薪資一率打8折即可.

當年度出勤日數及工作表現和一般員工相同的在年終補回10%,
剩下10%留做預備來年突然懷孕時用.

如果懷孕請假,依比例將20%發給同部門因該員請假而增加工作量的員工....(恕刪)


原來還有此等作法,
還是爆哥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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