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下屬白目,你可以挖洞給他跳,逼他離職,這都不犯法,但如果你把下屬殺掉,那就是犯法。同樣在軍中,你覺得下屬白目,你可以玩他定他,只要讓他能夠順利領退伍令平安退伍,都不見得犯法,但是你把下屬玩死了,那就犯法啦。
一條生命被軍方用手段給玩死~!而且事後處理態度還左閃右刪敷衍至極~!再加上因為此事牽扯到不少地下案情.這才是今天大家聚焦的重點..什麼正義之士的,我覺得也只有你想扣人家這個帽子..記得之前媒體也提過~他的確是帶照相手機~!但是什麼原因導致他的死亡這才是媒體現在要打的重點..
iambrucechang wrote:所以才會有擋人財路,...(恕刪) 真是非常佩服閣下過人的連想力你知道尹案是因為他位居關鍵要職,又有能力阻擋才種下殺機的嗎請問洪員要怎麼跟他比而且禁閉室錄影機那麼多,我要是戒護幹部才不會那麼傻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