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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金牌選手可月領12.5萬,領一輩子,未來恐引起其他族群的忌妒,仇恨,並造成對立.

ProphetOne wrote:
金牌月領12.5萬, 相當於年薪150萬,
言下之意, 年薪不到150萬的人, 都比不過這些金牌運動員, 都有可能眼紅?
那台灣魯蛇的比例應該很高.


如果你邏輯不太好,
我就說白話一點,
真的有志氣的人,應該是想方法賺多一點,或是也去拿金牌回來。
如果辦不到的話,就證明人家一個月拿十二萬是有道理的,有什麼好眼紅的。

那種不滿自已現況,卻無力作出改變,只會眼紅別人的才叫魯蛇。
囧rz~ wrote:
如果你邏輯不太好,
我就說白話一點, 只有魯蛇那會去眼紅別人。

你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我不去評論眼紅的那群人是不是魯蛇, 我尊重每個人的看法.
別人要怎麼想, 是他們的自由.

與其擔心未來有可能造成對立, 不如現在改變制度, 不要讓你所謂的魯蛇有眼紅的機會.
樓主應該是退休軍公教或是其啃老子女(或啃啃老孫子女)吧?

退休軍公教年金讓非退休軍公教國人感冒的理由是:
年金改革前,退休後領的比退休前還多。

還在硬扯一大堆其他族群的忌妒,仇恨?
我猜樓主一定不是公務員 會考上公務員的人 一定知道考公務員的痛苦 不會反對終身俸
樓主是擔心 金牌得主活太久嗎?9000萬太心疼嗎?那樓主忘了 金牌得主 也不就見會活那麼久
所以也不見得會領到9000萬 你就安心吧
樓主用一次領5000換每月領12萬領到9000萬多 看似有理 但以我對你文章的理解 “心疼發太多”
跟本就沒有省到錢 一次發5000萬 vs12萬多只領 幾年就見先。。。了

我個人認為金牌當然要發錢 發多少是合理 我也不清楚 但總不能發太少
目前發2000萬 並沒有很多 你知道嗎?體育小選手 他們假日過年 外面下雨 他們還一直在練跑
這只是我見過的區域小選手級 能代表國家之前 要打敗多少人
樓主有想過 如果自己小孩 有天賦可以代表國家 還得到金牌
那你覺得9000萬是太多還是太少?

換個位子想一想
你的兒子 從小要花多少努力 要先成為台灣金牌 才能有資格和世界比 你覺得多少才夠?
真的要講這個制度的缺點,

在於沒有取得獎金的累進制。

得一次金牌跟得10次金牌

我看不出差別在哪裡?

激勵如果流於形式,運動員也是人。

適合正常人的想法跟做法。
iivovo wrote:
樓主用一次領5000換每月領12萬領到9000萬多 看似有理 但以我對你文章的理解 “心疼發太多”
跟本就沒有省到錢 一次發5000萬 vs12萬多只領 幾年就見先。。。了


根本沒必要心疼,奧運得牌的選手就那麼幾個, 那些獎金只佔國家預算一小部分.
我的想法就如同第一篇的內容,與其月領12.5萬, 不如一次發5000多萬. 這就是我心裡的想法.

至於獎金要發多少, 或是要不要發, 這是另一個議題, 也許有空我會另開一個主題來表達我的看法, 我相信會有人認同我的論點.

我覺得台灣人對提升體育這部分的觀念太落後, 我是曲高和寡, 在這裡很難得到共鳴. 也許再過幾十年之後, 認同我的人會越來越多.
Brian 168 wrote:
得一次金牌跟得10次金牌

我看不出差別在哪裡?

拿10次金牌 月領 120萬
有差別阿

不過以百分比來說 拿奧運金牌的人比中樂透且獎金過億的人少 沒必要去忌妒
jack老大 wrote:
拿10次金牌 月領 120萬
有差別阿

不過以百分比來說 拿奧運金牌的人比中樂透且獎金過億的人少 沒必要去忌妒

難度是有差別的, 像是女子拳擊,女子舉重這類冷門項目, 拿到世界冠軍也賺不了多少錢, 台灣是因為有高額獎金可拿, 其他大部分國家的獎金不足以成為選手的誘因, 所以不會太積極的訓練, 甚至根本沒興趣參賽.

在這種情況下, 實際上的競爭對手並不多, 這些項目拿到前三名, 除了讓台灣奧運得獎人數多一些, 不知道有多少意義, 顯然目前台灣人相當在意這個得獎人數, 以後不知道會不會想通了, 就不在意了, 開始看這些閒閒沒事領月俸的選手不順眼.(米蟲?)

我記得以前蘇聯及美國也是在競爭這種得獎人數, 現在看美國給予選手的獎金額度, 應該是不在意了, 因為根本沒甚麼意義, 美國有很多熱門的職業運動,像是NBA, MLB, 隨便一個二流的選手, 年收入都比這女子拳擊,舉重的奧運冠軍賺的多很多, 美國政府也不需要去補助這些運動選手, 讓市場機制去決定運動員想要練甚麼項目.

我記得有些奧運項目,職業選手不能參賽, 或是一些職業運動的選手, 不被球隊允許參加奧運, 或是受季賽時間限制, 沒辦法參加奧運, 那奧運冠軍對他們來說, 就不算是真正的世界第一. 可能對台灣來說, 拿到奧運任何項目的冠軍, 都以為是世界第一, 真的很可悲.
ProphetOne wrote:
這些選手才20幾歲,就可以一輩子不用工作,過著高級的退休生活,每天吃喝玩樂,遊山玩水

現在剛出生的下一代,等他們長大後要納稅養這些運動員, 還沒出生就開始負債,他們做何感想?

為了避免這些運動員老了之後被眼紅的人民, 忌妒, 歧視, 仇恨, 甚至被政客鬥爭, 應該要取消月領的制度, 改成一次領, 以金牌選手為例, 一次獎勵5000千多萬獎金, 讓他們自己去做理財規劃, 這些錢全部由當時的納稅人買單, 不要把問題留給下一代.

每個月領12.5萬都會吃喝玩樂遊山玩水,一次領5000萬就不會?
納稅養運動員? 那沒生小孩的人可不可以說不要拿我的稅款去養別人的小孩?

講白一點,
樓主的想法前後矛盾,也對國家財政跟個人負擔有很大的誤解。
ProphetOne wrote:
難度是有差別的, 像(恕刪)


其實要深入討論就必須討論到台灣在奧運和其他國際賽事上的策略和野心

要以奪牌數量為主, 還是角逐熱門項目證明自己實力?
畢竟是代表門面出征, 成績太慘會顏面無光。

正常情況下, 包含對岸都是以奪牌數量為優先考量, 專攻女子冷門項目,

奪牌數量越多, 越能造成運動實力強大的錯覺,
而真正的籃球、足球這種大熱門項目, 連像樣的球隊都湊不出來。

畢竟越熱門的項目通常越燒錢, 背後沒有商業利益根本不會有財團投入,
在缺乏市場、商人的包裝和行銷, 單靠政府根本撐不起來,
所以結果如此根本不意外。

現在台灣這些奧運奪牌選手是在資源缺乏的情況下被當韭菜收割,
財團看不上, 政府打太極,
在了解情況下, 每個月給這些已經奪金的選手12.5萬很難造成社會對立,
像我之前說的, 他們的機會成本太高, 賭上一輩子可能換來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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