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d wrote:1200萬在當時的台灣其實也是鉅款了我推測是在鄉下蓋了一大堆房子給親戚吧?...(恕刪) 1200萬要帶過去有點困難吧!? 我有個同事的"女朋友"說要從良了,回家蓋房子找人結婚,我同事很感動的把在大陸的存款約台幣40萬給她...不料, 過沒多久在另一家K房又看到她, 就是換了另一家K房而已...
巴比伦囚徒 wrote:人间有真情啊,你那...(恕刪) 這麼說好了...在那年代,不管男人有什麼不舉,不孕,結紮了或吃齋唸佛的,去了大陸之後,就百病全消了!彷佛重生又成為一條活龍了!有些台灣人還算有感情,離開後還會給大陸那邊的女朋友買房子或安家費,甚至女朋友結婚了也無所謂,但有一些台灣人超級壞的,在離開前還會把給對方的錢又騙回來再偷偷走人...可恥的台灣人還是不少的!還真有很多同事娶了大陸女朋友的,不是沒有!有的還跟台灣原配離了婚!
1994年,我27歲,在大陸兩年做外商保險營業部經理,那時大陸人的薪資大約是RMB500~800元,我領兩份薪大陸零用金是港幣5,000元,台灣薪資約台幣56,000元。上班時間 09:00~12:00,14:00~17:00 共六小時。我聘請一位處理家務的中年媽媽,除週日之外每天負責煮中午,晚上兩餐以及洗滌衣物,每月薪資RMB700元(不含菜錢),過年給獎金RMB1,000元。憲兵裝甲營退伍的我,身高178公分體重72公斤,在酒店普遍受小姐的青睞。國營店裡貴州茅台酒一瓶約RMB398元, 五糧液一瓶約RMB368元,我不喝酒店裡的酒。到軍區裡的酒店喝酒,共軍高幹可以賣槍,黑星/紅星一把RMB1,500元,散彈槍比較貴一把要RMB2,000元。我怕買了回到公司被人通知公安局來抓我,我不敢買。(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