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提醒樓主一句,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要付出的代價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或取得中華人民共合國國籍,你就別想考一般公務員了。當然相信以你的條件,應該也不屑吧。反正照你們的看法,去大陸隨便找份工作都年薪百萬不是嗎。話又說回來,如果大陸這麼好,為什麼一堆大陸的公務員退休和有錢人到老了,都移民美國或加拿大呢?
有去過大陸旅遊或居住的人都知道,在大陸要拿到比台灣高很多的薪水當然可能,但競爭也比台灣激烈的多,去大陸當然可以,問題是你有沒有比一般人更具競爭力,最近新聞報導越來越多高中生畢業選擇去大陸唸大學,可前提是這些高中生都是北一女、雄中、南一中之類的學生,有足夠的能力和自信,想挑戰更大的舞臺,你有這樣的底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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