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業知識,北部我不清楚,南部是真的不少公司裡面的可以教你專業的幾乎是老板那口子的人,要教不教就算了,硬塞工作的一堆,我知道這樣回會有人說要自己去多聽、多問、多學,但當自己工作內容常常和要去應徵的、學的都完全不一樣時,人幾乎都沒碰到相關工作了,如何學?
也別說下班學,南部12小時、甚至超標到16小時的工作一堆,甚至放假還用待命的、也有公司可以這星期三班8小時制、下星期兩班12小時制常變來變去的
2.有沒有心力承擔風險、沒日沒夜的生活去創業? 但南部我相信不少少年欸已經承擔身體會提早報廢、沒日沒夜的配合公司輪班、加班
說句最簡單的,當看到年輕人甘願,兼兩、三份工作也不願意去一些公司做,那這些公司的老板有想過為什麼嗎?
現今社會有年輕人甘願去澳洲做澳洲人不願意做的苦工,也不願一出社會待在台灣的公司,有人想過為什麼? 去到國外工作除非家裡剩一塊,不然要存一桶金回來不會比在台灣生活輕鬆
上面還有大大提到做工程的,一樣搭鷹架好了,有開1500、開1200一樣三餐自己解決的,會做哪一間?
南部不少年輕人去做工程是為什麼? 至少放假正常((固定休日和一些連假)) 薪水給的夠
jason00124 wrote:
日班 (全部薪水含加班費=3萬)
8~17,扣除午休1小時=8小時上班時間
一個月30天 = 8*30= 240hr (依據勞基法規定,時薪是以整月30天去計算工時)
月休四天,假設四個週六都加班 = (2*1.33 + 6*1.66)*4 = 50.5hr
整月工時=240+50.5=290.5
換算時薪=30000/290.5=103元/時
結論,去7-11打工還比在這上班划算,而且貴公司還違反勞基法。
...(恕刪)
你這解釋不對,月薪的算法是例假日躺著睡覺也有薪水
所以當月的領薪日數為30天+50.5小時/8小時=6.31天=36.31天
日薪為3萬元/36.31天=826.2元,還原月薪為826.2*30=24786元
優於最低薪資的21009元,並沒有違法勞基法
最低法定時薪133元/小時是工讀生在用的,因為他們例假日不支薪
否則133元*8*30=31920元,就非勞基法規定的21009元了
另一個問題一樣是樓主的態度,也有大大提到的是有很多人都認真的給了意見,樓主是否也願意認真的回覆呢?
從中也有看到樓主回應因為工廠小,也是很辛苦的!
現在的社會大家都很辛苦,大家都一樣,若開出這種薪水,但年終願意承諾的分紅很高,或許有人會考慮。
另外休假一個月休4天真的太少,或許你可以考慮變成多徵點人,但工時降低,這個部分就需要再精算過了!
以上建議供樓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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