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0101 wrote:
錯了喔 遵守法律 應該是依法"抗議政府反惡改"
軍公教才是守法的喔 ~(恕刪)
恩,抗議是合法的,畢竟有集會自由,言論自由。
但是依然要遵循政府最終公布的改革法令
否則就是違法
每年政府編列近千億甚至上千億的國家預算,
來支付龐大的軍公教18%以及退休者三節獎金,難道不需要改革?
這種不公不義、圖利特殊群體的退撫機制,
難道不需要改革? 不僅嚴重剝削國家其他社會福利預算,
更讓台灣社會退休保險制度嚴重失衡。
過去軍人、老師皆無須繳稅,其軍公教甚至還有購屋低利率貸款,
與旅遊津貼,其子女亦有教育補助與獎學金,
這些林林種種的福利,難道台灣人過去都不知道?
還是這些黨國嬌慣的(18%)軍公教以為台灣人健忘?
過去軍人轉任公職與教職者何其多也,其形式上的特考與特殊認定的轉職方式,
使其錄取率近乎100%,台灣人難道不知道?
其中不乏黨國特殊份子,透過加分以及增額錄取方式、甲等特考等,
甚至保送,使其進入公家單位與國營機構,台灣人會不知道?
以上這些還不包含國民黨認定的黨職併入公職計算年資等,
種種不公不義且荒唐退撫卹金機制,難道不需要改革嗎?
台灣年金改革真的亟待改革,不能亦不可再拖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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