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9ccc wrote:很多成品內零件 也...(恕刪) A公司跟B公司 同一個老闆A公司在境外,B公司在台灣A公司進了一批零件 單價每PCS 1.0元之後A公司賣給B公司每PCS 1.1元B公司以此批零件加工製成成品由於B公司原物料單價成本高於同業因此利潤非常微薄,僅能維持營運.A公司則業績亮麗.
吵那麼多,其實要解決只有一件事:就是這些慣老闆們多付一點社會責任就好了。為什麼員工一定要加班爆肝才能拿到夠用的薪水? 本來底薪就該給足。休假變多了後人力不足? 那就多雇幾個人大家輪班啊多雇幾個人造成人事成本大增? 老闆每年少買半棟豪宅或是一兩輛跑車這錢馬上就有了。這些大老闆們反正豪宅那麼多棟了,少一棟一點也不會改變他們的生活,可是底下的員工如果薪水可以從22k變成24k,或許每個月就可以從入不敷出變成可以存點小錢。有經歷過這樣情況的人都知道這對生活是一種本質的改變。本來就給員工充足薪水與休假的企業,受到這次修法的衝擊很小。那種越把員工當奴隸的企業的老闆,才會才叫的越大聲。
原本有守勞基法的或更優於法的公司 基本沒差多少但沒有守法的公司 就會差很多不過在現實上也沒有差 因為本來就不守法而漲價只是笑話 就像....日圓升 所以要漲價 日圓貶 就說用美金計價事在人為 人通常只選擇自己想看 想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