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英 wrote:
可以要啊勞工沒修完的...(恕刪)
據我所知
國旅卡並不是加班費變來的
而是除了特休假之外公務員特有的"無扣薪假"
但是因為還有特休假 加一加 應該全年加起來 至少三十天以上
這麼多天 當然休不完
所以這些休不完的額外假期 轉換成國旅卡
名為國民旅遊卡 當然就是主要用在旅遊方面的消費
但是就是沒有強制一定要用在旅遊消費上
所以 有很多變相的消費(名為消費在旅遊業上 但是卻可以變成相對金額的換購等 甚至可以換到現金)
今天 鐵飯碗們 就是被要求半額(8000)一定要實際上消費在
國內旅遊業上
所以 他們不爽了
如果 勞工也有額外的"不扣薪假" 然後換成國旅卡 用在振興國內旅遊業 何樂而不為
當然啦 是否用在那些一條龍式的業者 你是有選擇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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