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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保全糾紛

jerry chin wrote:
我只想再問:我的案例,是否應該是警察職責? 是否為家長之責? 師長們又何過之有? 請問今日小偷強盜殺人犯進入校園,擒拿人犯保護學童是否又是歸類為人民保母警察該做的事務(恕刪)


工作職責會有相關規定,不是一句"保護學生安全"就可以一直延伸下去

門口警衛是藉由"門禁出入人員管制",來完成職責,還會因為時間內容有所變化。(例如放學後不是學生也可以進去運動)


"請問今日小偷強盜殺人犯進入校園,擒拿人犯保護學童是否又是歸類為人民保母警察該做的事務"

是的,就是報警。我想您下一句話一定是,"那我為什麼要花錢請保全?"

保全並沒有被賦予公權力,今天有人執意進入校園也只能用嘴把他請出去,甚至報警後也只能跟著他

真要把他壓在地上不讓他隨意走動,就是換來妨礙自由 傷害的告訴而已

就算真的是犯罪現行犯,上去擒拿人犯也是出自本身的善念,說是付了錢請你、保全職責什麼的就太好笑了





雖然無關,但我另外分享一件事。個人私有土地,不認識的外車停放在上,請警察來後無法開單也無法拖吊。

請問我可以將他的車上鎖嗎? 或是不鎖車將入口大門鎖上?

嘿嘿,都不行。收錢? 對方:你有停車場登記證嗎? 沒有可以營業喔。 土地租用? 對方:合約呢?

就只能看對方大搖大擺把車開走而已,臨走還要落一句:停一下會怎樣?

為這樣的事上民事庭也是痛苦而已,不滿只能吞下去
kenhugh wrote:
保全沒有錯吧 畢...(恕刪)
保全真的不是啥好工作 一個月幾十塊管理費 一張給保全月薪十萬塊的嘴臉 不爽就換不用這麼委屈 老了你就要小心了 保全公司會凹你更多 最好確保你55歲以後別做保全 月薪給你20K都有可能 休2 越老越貶值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保全就是時間換金錢 年輕換本錢 辛苦又不受人尊重 某樓說得很好 平常沒跟保全交關認識下 有鳥事才會想到保全 管你去死阿

jerry chin wrote:
真是夠了!!!2016...(恕刪)


去公社爆料可能比較快吧!
大家講的都很好

只不過那個不見的小孩
不是你孩子
你沒法體會當時的心情

樓主就是
一個急昏頭的爸爸(媽媽)而已
小孩平安就好



1.
鄙人愚見 ,校園駐守保全的責任不就是為維護校園及學童安全而產生的職缺嗎?那請問要組團多少人才能湊夠"勞煩"保全人員協尋的要件?
<<<
湊多少人都沒用,你的問題得找警察或是隨扈。就算是發現有怪人侵入學校,保全也不能抓人(保全沒有逮捕權= =)只能儘快通報警察到場。


2.保全業者不予以協助業者事務,到底要何事務才叫事務之說???
<<<
首先,你只是個家長不是保全公司的契約客戶。
保全相關的業務內容端看契約內容而定,你應該要去找學校問清楚才對。


3.有大大們說,校園保全還要負責"其他事務",人員進出安全*交通管制*等等事務。
可能大大有些沒看清楚小弟發文,文章中以說明"於放學後30分鐘尚未找到人",學校裡除剩餘特殊才藝班級其餘學生幾乎走光。指揮哨均已撤回許久。
<<<
看門的叫保全,看人的叫隨扈。
再說,人家大門顧的好好的你幹嘛要去指揮(要求)人家去幹嘛幹嘛。


5.有大大們認為保全指自己去尋找小孩沒錯啊?
今日小弟不滿的除了"保全人力充足情況下冷言相向"外,更多的是憂心校園治安怎會容許外來人員在上有學生在校的情況不予查實身分隨意叫使人員進入校園"自行查巡小孩"。如此一事件不歸保全業務,是否也請相關學校單位來做處理?此一不過問,不察實,不相關之作法後果如何,漏洞為何,相信有小孩的家長都心有戚戚焉。
<<<
其實保全願意再沒查核你的身分之下就放你進去找人已經很好心(隨便?瀆職?)了。
所以該鞭的是保全隨意放行你進去找人的行為,而不是他們願不願意幫助你或是口氣好不好的事情。


jerry chin wrote:
真是夠了!!!201...(恕刪)


目前學校保全都是外包,人員薪資也不高素質也良莠不齊。
所以還是找校方人員協尋。因為家長你找錯對象啦!

那小弟不才,想反問"何為學校安全"?是學校裡的人?還是學校這個物體?
<<<
一般來說是學校這個物體,不過實際上還要看契約。
對保全來說,學校安全是沒有被破壞,沒有放不該放的人進入學校,沒有竊盜損失。
對警察來說,學校的安全是小朋友沒有生命安全的威脅。


我的案例,是否應該是警察職責? <<不是。
是否為家長之責? <<<根本就是!
師長們又何過之有? <<<真的算起來只有沒打電話告訴你一事而已。
請問今日小偷強盜殺人犯進入校園,擒拿人犯保護學童是否又是歸類為人民保母警察該做的事務?<<<本來就是警察該管的。
保全為學校第一道防線,而這道防線剎那之前後發生之事,皆不關保全之責嗎?<<<僅負通報的責任。
小弟今日案中所抒,請問大家有看清楚當下保全的處理態度與本務嗎?<<<看不清楚的好像只有你自己。



請大家將心比心,何為保全該做之責,何不為保全該做之責?做個合理區分,而不是拿不恰當比喻回文以顯自己高貴別人低劣。今日我的職業如為保全,我會不會視做這樣的事情為勤內職務?今日如我為家長,我所遇之事該如何處理與尋求協助?
<<<
樓主你也該將心比心啊,自己找錯人就別硬凹。


老實說1學期才800塊的話......
樓主考不考慮多繳一點,換家好一點的?


jerry chin wrote:
真是夠了!!!2016...(恕刪)


光明國小的家長會很強大.建議你跟竹北光明國小家長會長反映.
有人拿著刀子進校園 保全能把他的手扭斷嗎? 保全也只能報警而已啊 甚至連碰他一下都不行啊 如果保全去推他一下 這人摔倒暴斃了 保全要坐牢還要賠錢的 這時候你這有出保全薪水的家長會出來幫忙賠錢嗎?

不要鬼扯一堆道德層面的東西 去跟校長把合約copy出來給大家看 工作是根據合約不是用道德約束

小孩晚放學 請找老師 老師也不知道 請報警 就這麼簡單 不會嗎? 關大門保全屁事啊
jerry chin wrote:
我只想再問:我的案例,是否應該是警察職責? 是否為家長之責? 師長們又何過之有? 請問今日小偷強盜殺人犯進入校園,擒拿人犯保護學童是否又是歸類為人民保母警察該做的事務?保全為學校第一道防線,而這道防線剎那之前後發生之事,皆不關保全之責嗎?小弟今日案中所抒,請問大家有看清楚當下保全的處理態度與本務嗎...(恕刪)


擒拿?保全這行業找的到人就不錯了,會擒拿的價格加兩萬你要不要?就算加兩萬也未必真的會幫你檔人

打傷人扭斷手被告一下幾十萬都不夠賠勒

保全條約拿來看看哪條有必須把犯人抓到手的?有法律效力嗎?我家的管理員6、70歲了不要被小偷一拳打死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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