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wenlian wrote:細看薪資還不錯在下來看.牛排店徵才.月休4天10點至22點薪資32000老板說現在年輕人都想做22K不想吃苦我只能講妳錯了先不講勞保1.一天工作12小時正職人員加班費呢2.如算鐘點費12*26*120=37440怎麼算都比基本工資還少.請不到人不要報怨) 早上10:00工作到晚上22:00...整整12小時...才月休4天?才32,000月薪?老板怎不自己吃這個苦,招不到人活該...低薪,高工時,休假少...這條件根本就不正常.要吃苦不如去海外吃苦,這台灣吃這種沒意義的,奉勸年輕人別這麼傻。吃不了苦的是這些慣老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