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小吃部 wrote:
重點是..有些孕婦....(恕刪)
任何制度都有會鑽漏洞的人。
保障孕婦權益, 是社會進步互助並互諒的結果。
不能因為有些孕婦給人不好的印象, 就把大多數的孕婦都當成壞人。 別的不說, 就連好手好腳, 高學歷的男性工程研發人員, 也會有人在職場上偷雞摸狗, 鑽營制度的漏洞。
如同您所說, 依照法律規定就是企業老闆必需遵守的最低標準。 同樣的, 性平法也規範了企業不可任意因為員工懷孕而開除員工, 這也是法律的要求與企業必需遵守的社會責任。
企業的利潤, 嚴格說起來都是因為利用社會的資源: 道路, 電力, 運輸, 國民...., 才能產生獲利。 也因此, 社會制定企業必需遵守的規範。
若是企業不願意遵守, 可以選擇去企業主想去的國家或是社會開業, 不用強求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