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thyeh3 wrote:
違法也要有害於社會公...(恕刪)
不管如何
我覺的生存在社會就要受社會的規範
你們做交通的 就要有牌照
錯就是錯! 不要以為會做服務就能把錯合理化(沒牌這件事)
不然你敢給一個醫術很好但沒有醫生執照的人手術嗎?
所以只要醫術好 任何人都可以有醫療行為嗎?
這很簡單的邏輯
UBER居然連這個都不懂
要服務好可以啊
你們可以成立另外一個台灣大車隊
叫做尊榮大車隊好了
然後利用U-BER的高水準服務 來公平競爭
這樣沒有人會說甚麼
也沒有違法的問題
其實多數有錢人都在做違法的事 或鑽法律漏洞
錢賺得不乾不淨 然後還要叫人家不要仇富
這實在很矛盾又很XX
rjchardljn wrote: 我想uber來台之前應該仔細研究...(恕刪)
我再強調一次,
我不反對uber,
但用自用車來營業,
就是不對。
如果派遣來的是,
租賃公司來的租賃車,
它本來就是營業用,
而uber只不過是,
多一個仲介平台,
我想政府也管不到它。
https://tw.news.yahoo.com/%E7%84%A1%E7%89%8C%E7%B6%93%E7%87%9F%E9%A2%A8%E6%B3%A2-%E8%A5%BF%E7%8F%AD%E7%89%99-%E6%B3%B0%E5%9C%8B%E7%A6%81uber-064958798.html
上述新聞也提到這點,
而好幾個國家,
禁止了uber的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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