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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謝謝各位的建議跟幫助

我不是被摸頭.我是怕害了別人
自己神勇沒關係. 要是害了別人那就不好了
不然蜘蛛人跟蝙蝠俠又何必戴著面具呢.
也沒所謂善意的回應. 反倒是害了公司的區主任跟區經理
公司也已經答應讓我離開這家百貨. 也願意幫我付這筆罰款了.
只不過他們很生氣. 怨我沒有再多反應幾次

kazaf0877 wrote:
我不是被摸頭.我是怕...(恕刪)


事情有解決就好,社會大學本來就不是那麼容易讀的,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每個人都是這樣過來的,
重要的事不二過,也不要讓人有挖洞給你跳的機會,
這就是人生啊~~~~~~
可惜樓主龜縮了, 整件事百貨公司和植村秀根本沒有損失什麼,
居然有臉要罰 1萬元
根本搶劫無誤, 全台的遠東每個月各樓罰2,3個櫃姐, 奶奶的
沒幾年徐胖子的交通局罰款就有了

真是無法無天, 政府放任鬼島私人公司亂搞, 應該全國遠東被罰櫃員串連,

收集好證據

去法院共同告遠東不當得利

叫遠東拿出法條或舉證損失, 看憑什麼可罰員工錢

公司雇員私自買下公司特價商品再轉售給他人,一般公司都是會禁止的,除非是直銷那種

如此規範的原因很多,也牽涉道德層面,不是只要公司有賺錢就沒事

這樣想,若公司允許雇員這麼做,以後限量特價都自己員工先買就好了

客人特地跑來搶特價品,結果一開門就跟客人說「很抱歉,已經被我們自己員工搶光了!」

這樣的場面想必很溫馨吧
而且高雄大遠百早上員工上班是不准攜帶早餐進入百貨的!!!要不然你會被在門口的樓管給攔下來要求你在外面吃完才能進去上班,百貨界只有遠百有這規定
01的網友向來激動過頭出名的
只要有一點火藥味就像蒼蠅遇到花朵一樣蜂擁而上
開版大不就是區區一個櫃姐能鬥得過大白鯊?

相信開版大以後在也不敢再01上發表類似的文章了吧
這篇應該還會延燒ETC話題一小段...
建議開版大讓他依照時間自沉...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kazaf0877 wrote:
我不是被摸頭.我是怕...(恕刪)


記得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祝您找到更好的工作!!
代刷事件..在百貨來說確實滿嚴重的
但這後續很多事

所以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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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罰款金額來說
我是覺得太離譜了!!

他說1萬就1萬??
那改天換個10萬妳覺得呢???

太扯了!!

當然我有看到很多網友,在護航百貨公司
但我只知道百貨公司通常都是得利者!!

不筆戰

我不知道其他國家的百貨制度是不是差不多
但百貨太多不成文規定了!!

政府也完全幫不上忙
應該說爭隻眼閉隻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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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勞工局是在瓦斯爆炸的路上嗎?
炸毀算了,有跟沒有一樣

不過台灣顧主都那麼狠
以後員工要告就去告
不要手軟
勞工局完爆+1
以下省略15151515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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