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9282001 wrote:
只要進入當時任何一家台灣前十大公司,現在的成就都不會輸給它的目前美國這一家公司。因為樓主本身就是精英勝利組。這個假設是很合理的。他絕對有能力進入這些大企業並且當上總字輩主管。
這不一定,要進到高層管理圈要有一定的企圖心,很多讀理工留在美國的老中或老臺就是甘於當個僱員領稍高於臺灣的薪水過一輩子。這類人就算回到臺灣也未必擠的進金字塔頂的。臺灣也不是沒人材到隨便一個美國學位就直上總字輩的地步。
所以就這個角度來看樓主是真的幸運留在美國。論物質享受,在美國至少領個十萬上薪水還過的不錯,想買個有大草皮的房子外加一台1A2B都不成問題,尤其是德州這種什麼不多就土地最多的地方。同樣的程度,同樣的薪資在台北只能買間公寓加一台牛頭牌吧。不過如果講到和自己故鄉及親人團聚的喪失,我就不知道長年離鄉背井是否真的值得,人生有些東西是不論多少金錢都買不回來的。有空可以看看尼可拉斯凱吉演的那部"The Family Man"。人生有得必有失,比來比去的或炫耀什麼的實在無意義。
如果收入或物質是生命的唯一成功定義,我可以寫一篇更閃光的文,也相信有更多"滯美台勞"可以有更多可以拿出來炫。但我不以這來定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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