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可能人生風景走得太長太遠 突如其然的汙辱
會有這樣的念頭也不意外
但像很多網友提到 要嘛你O了對方 不嘛等機會 或辭職
而既然都決定要自盡了 麻煩遺書也寫清楚一點!!
是誰害你 是誰影響你 是為什麼非這樣不可
寫得清清白白的 公諸於世 要跳樓幹嘛的 大家才不用猜
萬一有人是無辜的呢
像之前有個補教名師 跟 作家那個案子就是這樣
因為她遺書不寫清楚 想定他的罪又沒有證據...
鬧得團團亂 結果家屬沒有討到公道...
害人的兇手 也依舊逍遙法外 那這自盡就一點意思都沒有了
也好比辭職 離職原因 永遠是轉換跑道
台灣有幾個人敢說 X的 就是那個 混X主管
廢又渣 領導無方 趴哩趴哩的... "零個"
也因為這種隱忍的文化 許多毒瘤永遠是毒瘤
也搞垮不少企業吧?!
總之 大阪處處長 往生的很不值得... 名聲甚麼的
還是比不過家人的 多珍愛自己一點吧
iPhone always be amaz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