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59859 wrote:產值再高的員工最爽...(恕刪) 標準又變成僱用勞工?如果是一人公司呢?還會有新的標準嗎?hc59859 wrote:我早說過我說的上班族不愛聽但您可以親身去財政部問看看跟我說的是不是一致呢?...(恕刪) 大法官釋憲:《所得稅法》中薪資所得只能採定額扣除違憲
hc59859 wrote:違憲或是不合理,不...(恕刪) 請再看一次標題,再看看你寫的~還有,就算真有個稅務人員跟你閒話,不代表財政部hc59859 wrote:1人公司營收低很難有營所稅...(恕刪) 釋憲源頭就是來自一人公司
看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只要你有營業登記證...都得繳稅...免用統一發票的....大概每三個月還是四個月繳一次..一次要繳兩千多塊錢..所以我在想..有人工作繳的稅比免用統一發票的商家還多..我真的想問你..你是月入多少阿??不要再以訛傳訛了....只要你有營業登記證....就得繳稅...國稅局不可能忘記你的..而沒有營業登記證的.....那就是違法營業....警察會抓的....
hc59859 wrote:1人公司營收低很難有...(恕刪) 真的,一人別說公司啦,若不找人幫忙,連早餐店都開不了。目前看最多一人自己做(沒請員工)的,有賣飯團,紅豆餅,雞蛋糕。水電師傅若是一人自己做,了不起一天2500~3000,再加點外快,扣掉機具,車輛消磨,一個月可能也只有7~8萬吧。
原本不開發票的店被迫開發票後調漲價格而且漲價超過5%漲價超過營業稅率只能說每賣出一件商品利潤可能增加但是賣出的商品總量難道不受價格影響?商人追求利潤最大化如果開發票後漲價可以賺更多那些地方名店早就主動開發票而不會在那推託抗拒RMAN wrote:這是社會現象....難不成你沒發現嗎?原本的店若改成要開發票後...沒多久就一定漲,而且一定會超過5%不是我說的就算...而是社會現象...成本轉嫁~所以若要從小攤,市場,商店都開發票...我覺得一定是成本轉嫁...不可能是店家吸收.
algerno2 wrote:看來很多人..都不...(恕刪) 我家樓下以前有兩兄弟合夥開的熱炒店,每個月扣掉相關支出後還有2~30萬的純益,(很賺錢但還是免開統一發票)一年繳的稅比我這當時平均月薪5萬的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