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萬2是容易誤導人的數字,不知道是不是用(納稅人的薪資所得總和)/ (納稅人數)算出來的??如果是,肯定跟社會脫節啊,應該跟以前聯考錄取計算方式一樣,我自己認為前50%薪水高的納稅人平均才有這數字,後50%平均可能只有這個的60%,4萬5~5萬左右應該是常態(不含加班及輪班),如果上班10年了還有加班費或輪班津貼,應該屬於中層工作(理級以下),不然大家還在吵22K幹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