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很難接受孕婦是連政府都知道的事,樓主知道,樓主老公也知道,
我們的法律互相矛盾執行困難的還不止這項,多如牛毛,
預算編不出來,就把問題丟給雇主,預算去荒地蓋軌道炒地皮,
也可以向老美買一堆二手封存舊貨,只能出嘴說國安問題,配套?
很多人還是選擇安心的回家生孩子,請長假對公司也很麻煩,
問題生完孩子難道一直在家養孩子?配套的托嬰,育幼,根本沒有,
早期很多孩子是隔代教養,慢慢這樣也行不通了,很多人就沒辦法,
很多人活在要不要孩子的矛盾中,孩子要有人照顧,
一個人照顧孩子就沒辦法兼顧工作,脫節久了再回職場很難,
就是一份薪水不夠用,才需要雙薪,這樣誰有時間可以生孩子?
我也是勞方,按法律這樣要求雇主盡所謂的社會義務,是沒道理的.
有人說取之於什麼社會??賺錢都是各自努力,不然賠錢倒閉很正常.
產假期間的薪資,比較像是每月給付的生育津貼,應當屬於社會福利的一環,尤其政府要改善生育環境,更應當由社會福利支付。由企業支付容易轉假給全體員エ(由年終總獎金扣除)。
到底誰來付這筆帳?我私心認為大家現在付點小錢給將來要納稅養我們的人,合理。
樓主和每個人應當都有共識,孕婦取得工作極不容易,最大的問題在於孕婦對企業エ作上的貢獻度普遍低落,此時再由企業支付孕婦薪資,當然容易受排擠。
mariase wrote:
產假目前是企業的人...(恕刪)
先聲明,我是勞方,我有兩位女兒。目前除非公職或女性為多數的公司,オ有比較良好的女性職場環境。
女性工作者懷孕造成勞動力下降,目前的方式偏向比照生病(特殊病)來看待,要資方負擔期間的薪資與勞動損失,但小公司多數無法承擔所以オ有就業的困擾。
我比較贊成女性工作者懷孕期間,有點像男性エ作者的後備軍人校召(還要更好),由政府支付基本薪資薪並保障產後エ作權,而企業這段期間用原來支付的薪資暫時改聘臨時人員直到產後。
就是因為產假算企業的人事成本,
オ有懷孕前趕快找份工作的勞方和絕對不顧用近期可能會懷孕的資方。
懷孕是件人生大事,不是資方的錯也不該是勞方的問題,出生率直直降,將來一定變成國家大事。
TURBO1000 wrote:
我家公司小姐懷孕時跟沒懷孕的工作狀況差不多...頂多就請假去產檢....
認真負責所有他應該做的工作都安排的好好的....甚至生產休後約半年的行程都幫我記錄好....
讓產假時工作沒他代理人也能輕鬆接續.....
他認真到要預產期當天都堅持要做完才休假..結果手邊事情一完成馬上就陣痛..我就飛車送他到醫院
通知他家屬時寶寶就來了...
..這些點滴讓公司同仁都很感動.......(恕刪)
以前的同事..大致也是這樣..
甚至於..幫忙找同學來代班..老闆也是雙方薪資都付..
allen_liu wrote:
オ有懷孕前趕快找份工作的勞方和絕對不顧用近期可能會懷孕的資方。
懷孕是件人生大事,不是資方的錯也不該是勞方的問題,出生率直直降,將來一定變成國家大事。...(恕刪)
但現在法律改了..一堆的假..要請沒人攔得住..
所有的問題都丟給公司..大公司還好..小公司根本無力承擔..
似乎有些人..平時在家無業無所謂..
到了要生小孩就趕快找一個工作..
還是把這種問題..讓政府承擔..
政府承擔就是大家一起承擔..因此要漲勞健保..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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