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一例一休
身邊人就分成兩派
一是我想加班賺錢都不行嗎??管太多了吧
一是太好了,不用被凹加班
對某些人來講,這些規定就是惡法,不合理
再來,你會這樣唱高調就是因為你沒遇過要承擔孕婦工作
等你遇到那種突然變太上皇,沒人敢動他的
育嬰假+產假+產檢假+安胎假
來來回回搞了三、四年
你還是支持,再來說嘴
Soli4058 wrote:
我必須挺一下樓主, 特別是那些酸民,如果剛好又是男性同胞的話...
我要講的是 你們不是也是女人陰道出來的...一個女人懷胎十月有多辛苦..
業主不遵守法規就已經是不對 台灣就是太多佛心人不敢爭取自己權益 就養成一堆慣老闆 然後每天哀哀叫過日子
你覺得賺錢時會真的把錢分給小員工手上嗎!! 如果連基本勞健保都苛扣 說什麼成本負擔太大 那幹嘛出來做生意
生意好的時候叫窮, 不好時更窮....
出來工作就是要養家活口 該拿就拿 真當作功德
筆者也有聽過假藉產假與育嬰假的空洞來鑽漏洞 但那是個人道德問題 不可以一竿子打翻全船人...很多人懷孕辛苦 想休息卻又不敢休息 就是怕丟了工作...
恕刪)
Soli4058 wrote:
筆者也有聽過假藉產假與育嬰假的空洞來鑽漏洞 但那是個人道德問題 不可以一竿子打翻全船人...很多人懷孕辛苦 想休息卻又不敢休息 就是怕丟了工作...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也看過01有孕婦自稱身體不適曠職三四天,其實是跟老公郊遊踏青。

如果像樓主,育嬰假期間發現自己又懷孕,就依法處理。
員工沒有作業疏失或工作不力。(就根本沒上班啊,老闆怎麼挑毛病?)
真的要檢討樓主,就是公司違法了。
其實不需要每個老闆都體諒孕婦,
不喜歡員工工作一半跑去生產又請育嬰假的老闆,
大可以請五十歲以上婦女,或老婆超過五十歲的男士。
大家好像都忘了...育嬰假男生也可以請。

而且男生請育嬰假越來越普遍...。
有頭腦的老闆,與其違法,不如建立代理人制度。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如果孕婦要回來,依法還得給他回來
原本的人怎麼辦?? 資遣??
好吧就資遣他,給孕婦回來
然後半年後我又懷孕了,請假去了,怎麼辦??再請一個人
然後孕婦又要回來了,怎麼辦??再資遣這個人囉,不然怎麼辦?
這樣好玩嗎??
你一定又要問你就多請一個人會怎樣??代理人啊
民間機構將本求利,不像公務人員冗員一堆,不做事領高薪
沒生產力就得滾
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生態就是這樣
昨天張忠謀說,政府不要干預自由市場運作
基本上將性平法放在勞基法上就是干預市場運作
遲早孕婦,可能懷孕的大家退避三舍
有人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為何有些孕婦 老闆根本不敢得罪,還送你假安心養胎,希望你再回來?
關鍵不在孕婦身分
而是長期生產力
有生產力就是有護身符
lilice wrote:
如果是臨時請假,可...(恕刪)
台灣之星4G wrote:
昨天張忠謀說,政府不要干預自由市場運作
基本上將性平法放在勞基法上就是干預市場運作
他有講過這句話

台灣之星4G wrote:
沒生產力就得滾
我是護理人員。
八年來同事請安胎假育嬰假,還沒有因此被醫院資遣的。
放長遠來看,現在法律就是保障未來的生產力啊…。
十四個護理師產出大概二十個未來,我貢獻了三個。
員工請假一年至二年這麼長的時間,老闆不請代理人,還理由一堆。
代理人職缺一開始就是短期,至契約期滿,老闆會問你如果孕婦不回來,你願意續約嗎?
孕婦則收到公司來函須在期滿二十天前辦理回職,逾期視同離職。
最簡單就是孕婦復職,代理人期滿。
比較傷腦筋的是孕婦不回來,代理人也不想續約...公司要再花時間徵人。
所謂"孕婦回來難道要代理人離職嗎?"這種事情人事是怎麼讓他發生的

從一開始代理人契約就是有期限的啊。
除非公司什麼都沒跟新人說,騙進來的。
女人多,孕婦就多。尤其年輕女人(此指五十歲以下)。
男員工(無論年級多大)也可能有新生兒。
雖有法律保障,但有一部分是老闆自己可以控制的,流動率降至最低。
如果你的員工都是五十歲以上女性,還有人跟你要產假,機率也很低。
接下來問題可能是如何留住這些老員工。
但資深員工相對會有較長的年休,假如全是十幾二十年老員工,人事成本不低。
這樣老闆們又要唉唉叫了。
(我們單位目前就是這個狀況,護理師多是年資十年以上。累計年休三百天。)
除懷孕外,亦有過勞,工傷,會造成你所謂員工該滾的情況......。
這些老闆對於"台灣沒有過勞死,都是自己生病"應該很有共鳴。
早在十多年前就有立委提議,產假兩個月薪水由勞保支出。
結果老闆們紛紛反對......為什麼?理由你應該懂。
現在育嬰假薪水是勞保出的,老闆不用出。老闆們還是不開心啊!!
台灣之星4G wrote:
遲早孕婦,可能懷孕的大家退避三舍
這句話老闆們喊了幾十年了!

結果都喜歡未婚的,或者剛組成家庭的(最可能懷孕的),
相對五十歲以上失業者不太好找工作。
如果老闆們能轉念,以人事成本考量多多接納中年失業,也是好事。
中年失業的問題遠比孕婦大的多。需要老闆們多多接納。
但是老闆在僱用新人還是偏向年輕,甚至偏向女性。
可見"避開孕婦"依舊不是老闆們錄用新人的主要考量。
不否認有些孕婦利用機會,曠職或上班擺爛,這些不良行為該檢討。
甚至應該規範孕婦在懷孕期間不能無故曠職,產檢或身體不適要有診斷證明。
以上從嚴是合理的。(目前是孕婦自由心證)
而不是檢討懷孕本身。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我妹在南山人壽,永慶房屋,都沒有勞保薪資低報
(她本薪20K,勞保都到四萬多)。
前面有人說勞保只保本薪,不含其他獎金或津貼,這是錯誤觀念。
依法領多少(含獎金)就要投保多少。
即使拆成什麼幸福獎金,成家獎金,年終特別關懷獎金...。
以上,永慶房屋還真的很會立各種名目,不過都有實報。
周遭有制度的公司還是很多。
找家族小公司,很多福利都只能自己吞,即使爭贏了,也累啊!
尤其女生,千萬別去那種小公司。將來有苦難言。還被旁人指指點點。
我姪女最近護理系前幾名畢業,剛進台大開刀房,工作是很累,但是薪水福利相對值得...。
而且有制度的公司,越資深,越有感。
(選擇公司,建議要內部打聽一下)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你去面試一項工作
然後老闆跟你說
你在這呢??我也不知道能多久,孕婦回來你就得走囉
當你在這邊很努力工作薪水也加到一定程度,打算繼續打拼時,人家回來你就得走囉
對老闆來說
這個人我到底要不要努力教她??
要>>但可能馬上走了
不要>>我幹嘛請他??
其實從你的回文
80K的薪資,護理人員,沒保過勞保,資深公職護理師????
想當然爾 對實際企業運作不熟
所以提的點子都很爆笑,想法很單純,你熟悉公家護士那套,但不見得適用中小企業
你知道為何你們醫院沒人被資遣???軍公教領納稅人薪水,不是老闆出啊,你聽過誰被資遣??冗員都沒問題了
呼籲大家找有制度的大企業
就跟呼籲大家都去台積電工作一樣
不知道台灣企業的組成為何??
倒是不是聽說都是血汗醫護?
你這家好像福利很好,我想公立應該是
可以跟我們說是哪一家嗎?
好到mobile01 都可以出現
lilice wrote:
我是護理人員。
八年來同事請安胎假育嬰假,還沒有因此被醫院資遣的。
放長遠來看,現在法律就是保障未來的生產力啊…。
十四個護理師產出大概二十個未來,我貢獻了三個。
員工請假一年至二年這麼長的時間,老闆不請代理人,還理由一堆。
代理人職缺一開始就是短期,至契約期滿,老闆會問你如果孕婦不回來,你願意續約嗎?
孕婦則收到公司來函須在期滿二十天前辦理回職,逾期視同離職。
最簡單就是孕婦復職,代理人期滿。
比較傷腦筋的是孕婦不回來,代理人也不想續約...公司要再花時間徵人。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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