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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解決方案.請版主刪文

陽間法沒用,那請城隍爺作主,
若聖爻,要答謝哦。

首先為了你的處境感到同情,
1,你可以做的是如果警察讓妳覺得有怠慢的狀況,不妨直接向督察室跟總局投訴,甚至警政署和內政部
把你報案時間紀錄,跟警察到的時間紀錄,到底多久,也可以拍照紀錄,警察以後絕不會怠慢,甚至會反過來求你
紀錄是很重要!
2,如果對方來咆哮,指著你罵,建議你馬上到醫院驗傷!說頭暈,想吐,位寒,手腳發軟.......(因為這狀況驗沒傷)
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接著再告他,恐嚇,讓你心生畏懼,這樣不用等真的傷害再告訴,甚至可以索賠!如果有錄影更好!
3,請大哥幫忙是下下策,如果反向被告更倒楣!但不可否認的在台灣是最有用的!
最後到底是甚麼原因造成,還是你們最清楚,解鈴還須繫鈴人!
哈哈 真天真的想法

大熊與蚊子 wrote:
板大的問題已拖了二...(恕刪)
越看越氣
現在是什麼年代了
還有敢收保護費這東西的
錄影po去爆料社團
讓全台灣看看它們這些收錢的嘴臉
看它們還敢不敢

肉粽伯 wrote:
求助!!!各位01...(恕刪)

看是你們要搬走
不然就是用手機蒐證
告到他被關
不過他這惡質亡命之徒行爲
即便關出來
他如果放把火燒了你家也不意外
把所有影片po到youtube, 讓全台灣人認識你的鄰居
包括在地警局都認識你的鄰居.
只要你家出事 肯定是隔壁幹的

kf0916 wrote:
這樣的事情都不能處...(恕刪)


這樣的事情台灣法規真的不能處理

不要為難員警了

你要拿哪條法條處理?

講句難聽點的

要不是他這種屬於累犯 而且 已經輸過一次恐嚇的官司

你找法官要禁制令都要不到啦

去叫立委修法比較快啦

肉粽伯 wrote:
我很怕他明天後天又跑來.背後藏了1把刀.我們家就毀了.
跪求01的大大指點迷津.


幫他們做剪輯PO狂新聞,讓他們家上每週狂新聞阿阿阿阿,最好地址都附上去XDDDDDDD
警察為什麼沒辦法?

這不成立恐嚇罪嗎?
《刑法》第三零五條規定,凡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的方式,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可處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九百元以下罰金。
我比較想知道對方提的理由是甚麼?
是否合理?
像是油煙往他家排或是冷氣排氣孔都吹向他家?

要是說有打擾到對方是該給一筆費用也是應該的
假設是做吃的油煙都是排到他家窗口
哪每個月給他一筆費用也是應該的
不然油煙他家在吸 錢你家在賺
這樣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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