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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懷孕8週就被資遣,覺得接下來10個月好徬徨⋯

SGR 0418 wrote:
單位規定透過第三人(請方或被請方)一定不准
因為這種麻煩事,阿兵哥肯定叫父母擦屁股...(恕刪)


這是軍中擋不住民間壓力,跟負責任沒什麼關係。

Loz0217 wrote:
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恕刪)


錄音,接著吉他,如果公司對你不仁,妳也不用客氣對她不義。
Kao0911 wrote:
不建議妳去申訴和對方撕破臉
妳大可先接受資遣,休息去生小孩
領完六個月失業給付是七個月後的事,加上妳現在八週
差不多也生了,時值剛好明年四~五月正是好找工作的季節
說不定還可以回鍋到原公司
不要聽信一些(別家小孩死不完)人要妳去申訴
以妳的情況去申訴和資方抗爭的是傻瓜
如果你是請一般病假還好,請啥安胎假?
這樣公司就知道妳這聰明的勞工接下來就會請產假和育嬰假
公司已經景氣不好縮編了,還會給妳這樣搞?
當下正好有個合理的藉口請你離開,如果妳去抗爭就是不識相
為了這點錢請律師和資方打官司划得來嗎?




妳的情況, 就是部門裁撤
妳不想回總公司, 想調其他分店, 但是其他分店不想收
(很現實的, 誰會想收一個可能會經常請安胎假的孕婦進來?? 更何況妳懷孕八周就出血請安胎假, 以後的8個月內, 應該三不五時就會請安胎假)
所以妳就被資遣了

部門裁撤, 無合適職位給妳(分店如果跟妳面試後說不適合, 跟不面試就說不適合, 有差嗎?? 總之 分店就是不願收妳)
妳們公司資遣妳在法理上應該還是站得住腳的

既然懷孕初期就出血安胎了
如果還想要這個小孩, 就好好休息安胎吧



Loz0217 wrote:
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恕刪)

懷孕不能資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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