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跟正職有啥區別我不知道,抗爭的正當性我也不評論...但是政府補助便當錢是在幹嘛?他們抗不抗議都是要吃飯的不是嗎?就算我們納稅人都支持他們的理念好了,也不代表我們要幫他們買單便當錢吧?更何況單以本版來看,不支持的占多數耶...
我們公司2014年重整.裁員幾千人.大家還不是乖乖的領完遣散費,乖乖的去重新自己的生活,到目前為止還是很多人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拼命的在夾縫中生存.請問政府可以比照辦理嗎?一年一聘,聘約到期沒有需求不是就是結束合約關係了嗎?這不是當初簽約時就應該有的覺悟嗎?我不懂國家欠你什麼?我們納稅人欠你什麼.大家都是為了生活跟家庭再努力生活著不是.為什麼政府就要獨厚你們幫你們買單.這真的有公平正義嗎?
開個六給他 wrote:看到現在一堆認真回的,這篇就是標準反串的酸文,很難看出來嗎?難怪人家說MOBILE水準顆顆。...(恕刪) 樓主是不是反串其實不重要,酸文也可以認真討論,因為國道收費員爭議確實存在。從這討論串我算是見識到了台灣人的自私吧!
espirit42 wrote:感謝小英總統, 因...(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兩年你們都不用工作的哦整天抗議想要政府的錢如果這兩年都沒在工作,那都吃什麼?如果有在工作,當初遠通承諾安置你們不喜歡,自已有找到工作自食其力很好啊還是請假或是打零工?需要抗議的時候就去抗議?明明有賺錢能力,硬拗政府給錢算多賺的這什麼心態?你們能兩年都在抗爭沒餓死,也不算什麼值得可憐的人還偷我們納稅人的錢要我們支援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