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涼 wrote:
到時你在私訊我 我...(恕刪)
哈哈 先謝過了

mobscape wrote:
而不去思考制定適合的法令管理、收稅
法律應該是要與時俱進服務人民
而不是限制人民法律沒規範的你不准做
大陸的法令: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mobscape wrote:
政府似乎政策轉彎,打你臉了耶
暫緩Uber撤資案 政院:交部研議法令明年合法化

mobscape wrote:
而計程車在路上攬客,不是看到客人說切就切,就是在路旁車道上龜車慢慢開
Uber不會有這種為了攬客而亂切車道以及龜車問題


harry689 wrote:
Ube 撤資我樂見 .
我支持新的經濟學 .(不管好壞 , 有學習才會進步)
但是我反對外企Uber經營 .
(時時刻刻想鑽法律漏洞,只是提供平台,抽成超高,對守法者-勞動者不公)
國內電子大廠 , 學聯想創立滴滴打車 , 經營叫車平台 , 我投贊成票 .
反對鑽法律漏洞的外企偷跑者 .
好比路經引道 , 一堆車排成一排等通過 ; 愛鑽漏洞的車主 , 快切插入 , 公平嗎 ?
我相信 , 台灣有人才 , 法規如果允許 , 一樣可以做出叫車平台 , 不需法律專家Uder來領導我們 .
我是大家罵的小黃司機 , 哎 ! 百口莫辯 .
(這裡不乏 , 父親就是小黃司機的 , 沒有 沒有 沒有一位替 , 辛苦賺錢養你長大的父親說話 , 看來 , 有位計程車父親 , 真的好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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