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恁北台積製程也有話要說


roger,hung wrote:
對你們這些菜鳥抗壓...(恕刪)



您現在是要代替張忠謀發言是嗎?還是代表台灣積體電路公司發言?

董事長辛苦建立的企業形象就是被您們這種人搞爛的,您想不想看看他會有什麼反應?

lovebean wrote:
不是法律問題???.

.按另一樓GG助工與本樓PE所描述, 請問沒有違法嗎??? 敲碗
.(恕刪)


就照你説的,法律明明白白規定了,
另一方面,基本上我也認為他們所描述的,可信度不低,
那麼,請問你看到這些公司被逮到,被罰了嗎?
如果他們就是有本事規避,你加重罰則也只是好看的而已

事實上,從這樓的回應就可以看到,勞方自己就已經認為:只要給得夠多,被凹也是應該的,換作是我也願意,
那麼資方豈不是更覺得理所當然?我就吃定你為高薪不敢吭聲
所以我說,這是風氣,文化的問題,不是法律就可以解決的

roger,hung wrote:
對你們這些菜鳥抗壓性...(恕刪)



2016-07-12 20:04 by roger,hung 對你們這些菜鳥抗壓性這麼低,走到那都一樣!廢!!!就只想爽
Sense有還是沒有,我不勸離職!
但,對發文的只能說一句話,不想離職的話,可,看你想不想搞大阿
3年多前14廠p3(4)會議廳,一位工程師說要去上廁所,結果從8樓跳下去自殺身亡
試問,你敢不敢跳,不敢跳就只會嘴砲!

感謝在台積電工作可以養活我全家人、工作穩定,還可每年出國!
至於上班多出來的時間我還去讀博班,只為自我實現一個夢!
補充說明:14廠工作4年AE(姓林叫XX吧),15廠工作2年EE 你們兩個可不可恥!
若真有種把工號秀出來,我用Mytsmc來看你們長的是圓是扁,順便認識一下你單位副(經)理。



哥哥您對這件事這麼清楚,要不要出來說明消毒一下

自己出來開一家公司,看看老闆有沒有比你輕鬆?你也就知道你那年薪百萬是怎麼來的了!
年薪破百的, 要求跟月領不到4萬的一樣完完全全 5點半走人, 超過計時報加班.

這........

alex255369 wrote:
在台積年資也只快滿...(恕刪)




希望兩位的文章能夠引起董事長的注意,也希望他的初衷仍在,進而在退休前多關心一下手下管理階層的狗屁倒灶手法已完全跟他強調的精神跟立意還有形象都背道而馳。


記得以前老闆說過
你們組工會我就解散公司不跟你們玩了
結果那家公司現在還是屹立不搖 坐穩龍頭寶座
搬板凳
我也好想知道羅傑.洪 大哥MY真面目....
但是還是奉勸, 莫消費死者....
這個口氣蠻像高階長官的.......


erle15 wrote:
搬板凳我也好想知道...(恕刪)
MyH0ME wrote:
就照你説的,法律明明白白規定了,
另一方面,基本上我也認為他們所描述的,可信度不低,
那麼,請問你看到這些公司被逮到,被罰了嗎?

不滿勞工多放7天假!工商團體:我們要終止協商
違反勞基法!勞團點名這些大老闆!

不過就沒多久前的新聞而已, 交叉比對一下人名有看到了齁?


MyH0ME wrote:
如果他們就是有本事規避,你加重罰則也只是好看的而已

事實上,從這樓的回應就可以看到,勞方自己就已經認為:只要給得夠多,被凹也是應該的,換作是我也願意,
那麼資方豈不是更覺得理所當然?我就吃定你為高薪不敢吭聲
所以我說,這是風氣,文化的問題,不是法律就可以解決的

說實在這個風氣跟文化也是長期被老闆們洗腦與教育之下的產物,
許多政客跟立委我是不知道有沒有跟某些財團老闆們有掛勾啦, 不然怎麼會訂出這麼寬鬆的罰則,
如果違反前述勞基法未付加班費的罰則從裁罰2 ~ 30萬提高到300 ~ 500萬之類的,
您覺得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大老闆們, 還會對這些違法行為與罰金不痛不癢一犯再犯嗎?
還有為啥許多國家企業都不敢隨便拗員工加班, 台灣竟然可以把它營造成一種正當的風氣跟文化??
為何一個過於寬鬆的法律罰則標準而演變成的漏洞可以昇華成所謂的風氣跟文化呢.......

再退一步來說, 那些發放的獎金就名義上是企業營利的分紅, 但這並不是加班費,
GG的獎金計算公式已經是非常透明了, 去年利潤多少、按比例應該要撥多少出來、
公司員工有多少、你的年資/職等多少、去年績效多好、....., 可以領多少都可以事先計算得出來,

既然獎金的名義是營利分紅, 可是它就是不是加班費,
依據勞基法第24條規定,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之:
1.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3. 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我個人非常欣賞張董, 在國內一大票老闆中, 他真的算非常敢給了,
不過我們自己的勞基法就有明定上班時數與加班費標準的規範, 有沒有被拗大家都看得出來,
站在勞方的立場其實要求不多, 就是希望不管是分紅還是加班都有一個透明的標準來明確遵循就好,

而老闆們最常說的如果企業虧錢也要資遣什麼的, 可以啊~ 如果分紅/加班/資遣全都嚴格照規矩來,
大家全都照著遊戲規則走就沒啥好講的, 個人反倒非常反對那無薪假跟22K這種會遺害新人長長久久的諾貝爾級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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