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et wrote:扯合不合法我只覺得很好笑法律只不過是人訂的,是立法的那些人制定的法律讓Uber不合法立法委員難道不會因為選票關係受小黃司機影響嗎?然後Uber有違背現今社會道德風俗嗎 ?在我看來"Uber不合法"全部都只是人為因素法律只是拿來遵守,但不代表它是對的不合時宜的法律,是要靠體制內,甚至是體制外的方式強迫讓它修改是時機讓Uber合法了淘汰那些不適任的小黃司機有些小黃司機根本是交通亂源不是人民討厭小黃,而是小黃自己做過太多罄竹難書事讓人討厭它 言之有理
奇怪對UBER不爽 不是應該找UBER抗議去嗎罷工三小時.... 對UBER來說會痛會癢嗎不合法的成本當然比較低囉不然乖乖拿執照繳稅的是笨蛋嗎因為這種不合法的便宜而沾沾自喜的消費者也滿有趣的就像下載了盜版mp3,盜版電影沾沾自喜覺得進電影院的都是笨蛋只能給你一個哈哈UBER是未來的趨勢?所以違法就是未來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