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aSakura wrote:公司本來就沒義務要請員工一輩子啊公司付薪水,本來有可以選擇要什麼員工就很像我簽了中華,不代表合約到還要繼續簽中華一樣老婆懷孕本來就該給男人養,還想要凹產假...要是你是公司,你自己會想白白付兩個月薪水嗎?個人覺得,產假期間支薪根本不合理,沒工作,沒道理公司還要付錢就算是我老婆也一樣,我會實在的自己養,不會上來發廢文 我覺得就算公司真的沒有義務養員工一輩子,你也不需要說到這樣,正職員工產假期間支薪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為什麼不合理???沒工作,公司就不用出錢了,真的覺得你可能有當慣老闆的潛力跟資質。
樓主可以到勞工局諮詢。約聘和派遣還是有所差異。我們是公家機關,部分是約聘(作業基金人員)一年一聘,照樣依勞基法享有年休,婚產假。不是公家大發慈悲,而是依法有據。高層很清楚這些人名為約聘,其實與正職無異。只是法規上無法讓他們轉正式(公務人員)。我家人有的在做派遣,就真的十分不符合勞基法。
人多也沒用苗栗一千多個約聘俑員都劉政鴻牽出來無路用燒預算的皇親國戚合約到期不續約自己找頭路天經地義不然簽啥約要誰負責既不是員工了還管你以後生老病死.大肚子還是拉肚子什麼行業都一樣更沒有任何義務一定要續約你哪位.....比爾蓋茲喔求你來做?非你不可既然不是....幹嘛還要用你?而不用你....還要你同意喔?那天底下失業率0了啦
沒要歧視只是既然你已選擇契約工這個坑你就該知道這保障很低台灣 就算是正職員工 保障都不怎高了 何況是契約的你早該要有心理準備了勞工的悲哀 資本主義勢大想進門 就得走它的遊戲規則小蝦米鬥大鯨魚 不是不行 也確實有成功的例子 你想試試看嗎? 精神上支持你話說回來這種因懷孕不續聘的公司很不應該 是事實的話 你其實可以說出公司名(事實你都不敢說 表示會怕 會怕 你還來問啥? 你根本不敢採取啥動作)一堆說啥公司也是要賺錢 不會養閒人剛聽很有理 但仔細想想就知道根本歪理因懷孕被踢走 跟太懶或不缺人被踢走 能等同而論嗎 硬要扯到一起腦子有思考判斷能力的 都看的出來 這根本不能這樣比企業履行社會道義的內容很多 有些是法律強迫 有些是行業規範 還有些是企業自願
min2580 wrote:只是認為該公司是不是應該盡一些社會的義務她已經在該單位工作三年了 就因為懷孕而不續約況且該公司還是台灣百大企業做出這種歧視孕婦的行為 社會正義何在她只是懷孕 不是騙子 不是無賴只是很傷心要離開自己做這麼久的工作 就只是因為她懷孕...(恕刪) 當初你太太接受派遣或契約的工作合約就是默認這種狀況的發生就像去澳門賭場賭博輸了一大筆錢, 難道還可以翻臉叫賭場說你們賺太多要還我錢當初接受契約類型的工作也是你太太自己挖洞給自己跳...抱歉說話重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