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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最新的 ""資遣孕婦""有甚麼可以保障的嗎?

你有親身經驗嗎? 不懂別亂講

badday wrote:
如果公司給足資遣費...(恕刪)
Pan.tc328 wrote:
//能因為她是孕婦而...(恕刪)


因為懷孕而造成生產力下降, 是公司要承擔的社會責任風險。

性平法要保障的就是這樣的對象, 不因為女人會懷孕而在工作上歧視她。

就如同, 閣下在論壇的發言內容好似愚蠢的魯蛇, 眾人也不會不讓你發言;

又或者閣下可能是受過女人傷害的愚昧宅男, 眾人也沒有因為你的背景而歧視閣下。

這些都是社會上要互相尊重, 甚至於體諒的相處模式, 您說是嗎?

Pan.tc328 wrote:
1.資遣是不用理由的.有理由根本不用資遣費給你
資遣是保護勞資雙方的權益..
2.弱勢??什麼叫弱勢..
大家都平等,不管男人,女人,孕婦..大家平等
做多少事,對公司貢獻多大..
大家都會結婚生子,大家都會遇到的事
妳的努力,你的辛苦..妳去向妳的負責人要,妳的老公要
不能把整個成本攤提到公司到社會上


被資遣後的失業給付從哪裡來??
還不是勞保出的



Pan.tc328 wrote:
//資遣必須是輔導、訓練及調職等方法都無法改善時才可採用
那是大公司..
小公司,老闆只要回業務緊縮..幾個大頭簽名就
而且輔導,訓練就那幾個人
調職,別傻了
妳是會計,把妳調去當總務,採購..妳二下就玩完了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款
自己查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7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第11條: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
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第38條-1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者,處新臺幣三十萬
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現在政府針對懷孕歧視,罰非常重,以上給您參考。當然還有資遣費及損害賠償責任,若有問題,請在私訊我。



保障汝生產順利

保障汝坐月子順利

保障汝一胎接著一胎
孕婦被資遣不是會多一個月的遣散費嗎??
怎麼覺得大家認為孕婦這麼弱勢啊,難怪大家都不敢生小孩,照很多大大的說法,如果公司要省產假的錢,就資遣就好了,只要有給資遣費,都要很感恩啊,如果這樣,有打算兩年內生小孩的,我看都不要找新工作了,因為產檢假,產假,乾脆資遣妳比較快!
縣市政府大樓裡面的勞工諮詢是你現在最需要的
有免費的資深志工和律師可以讓你問到沒問題
懷孕被資遣就是雇主不對 (除非你有嚴重違反內規,否則勞工都站的住腳
現在最重要要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注意不要曠職了)
然後就把妳想問的一條一條全部寫下來
再到勞工諮詢台問個清楚
基本上就是走調解,然後公司給你十幾萬和解,
當然你要要求多一點,我算過要是你6個月的時後被資遣,薪資、補助等林林總總全部虧了約40萬左右
要是公司態度很硬不和解,就告公司(這可以讓公司被罰30~100萬)
加油!!

betty0405 wrote:
如提!!想請問各位...(恕刪)

betty0405 wrote:
如提!!想請問各位...(恕刪)
我覺得大家都好主觀喔!
我老婆懷孕時吃甚麼吐甚麼,每天還要騎車上班
公司還那麼剛好把她調到工作量更大的職務
後來我直接叫我老婆離職專心在家待產,不想被公司糟蹋了
難怪台灣生育率這麼低,我終於體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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