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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主管跟我說,勞基法只是做參考...

這位大大,告訴你一件事
就是那個勞基法--還真的是參考用的
如果真有用,那就不會有那麼多過勞死,卻還被公司推的一乾二淨的人了
為什麼呢?因為所謂的法律就是站在有橏有勢有錢的人那邊
es_mato wrote:
當怪獸員工到那一家公司,那一家公司都會變恐龍公司的。
自己去應徵營造業當工程人員,卻不知道自己的角色?

營造業的工程人員是少數被核定可以符合責任制的工作
休假、加班費... 先瞭解一下責任制吧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台勞動二字0022157號)
你想完全依照勞基法走,就不該找這工作的


你先瞭解一下責任制吧,自己都亂解釋責任制,責任制還是要給加班費的,責任制還是要依據勞基法有加班上限的,你當責任制是奴隸制嗎?虧你還貼了勞動部的解釋文,結果還亂解釋責任制........

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13714/?cprint=pt


小蝦米如何對抗大鯨魚???

站得住腳,把對自己有利的相關文件證據保留存檔

再整合後,寄出予勞工局

相信不論結果如何,對於該公司也會有所警惕

刪刪刪...........
..............
es_mato wrote:
當怪獸員工到那一家...(恕刪)


我認為你是真得..............入錯行了(營造業).

冷靜點 wrote:
勞基法真的是參考用...(恕刪)


+1
是真的
連麥當勞都不鳥勞基法了
可以去查查 麥當勞的勞資糾紛
要大家遵照勞基法!!

首先: 台灣0失業率 → 企業主為了招攬員工,才會遵守勞基法。



但現在~~~~~~企業主想法~~你不做後面一大堆人要做!!!能坑就坑!!
適用責任制的,有責任制的基本工資,及工時
與一般基本工資不同的。各縣市都有規定的。

相對的可以算到加班的時數也不同
用責任制基本工資來算,一個休四天,每天工作九小時。還不用付加班費的

責任制不是沒有保障,是適用責任制的找錯門了
檢舉阿...
讓勞工局去查驗相關證據...
至少也能補足虧欠你的薪水...
檢舉當然有用
當初我在某公家當外包
也是不爽去檢舉,加班不給錢
已經作滿一年還簽契約,明顯規避勞基法,後來勞委會就發公文要求他改善
隨然他們知道我檢舉的
但是沒差,老子早不想幹,但也絕不讓你們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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