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嘴盧魚 wrote:
我自己在美國做網路工程師. 經常半夜兩點電話叫起來. 前陣子聖誕節購物季連續四個禮拜周末都要工作. 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假. 公司連個謝都沒有說. 這個我當然不奇怪. 若有人不能配合遲早會滾蛋. 法律對於雇主也有適當的保障. 我們是責任制. 工作有需要你你就必須限時完成....(恕刪)
奇怪了,美國不是很有人權,什麼都是以人為尊,
請問一下,半夜起來做事,加班費是幾倍啊,這樣子你的薪水不就自動長好幾倍了..

我姐夫在台電,常常有半夜緊急施工,聽說加班費算兩倍,還能補休一天,但是他們都很幹,半夜還要被吵起來做事,有時候電話關掉,反正不要被找到就行了,一定有人沒關機,有錢賺還能補休都不做..

美國應該比台灣好吧,恭喜,您賺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