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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新秘書 "沒有家累"?

大嘴盧魚 wrote:
我自己在美國做網路工程師. 經常半夜兩點電話叫起來. 前陣子聖誕節購物季連續四個禮拜周末都要工作. 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假. 公司連個謝都沒有說. 這個我當然不奇怪. 若有人不能配合遲早會滾蛋. 法律對於雇主也有適當的保障. 我們是責任制. 工作有需要你你就必須限時完成....(恕刪)


奇怪了,美國不是很有人權,什麼都是以人為尊,

請問一下,半夜起來做事,加班費是幾倍啊,這樣子你的薪水不就自動長好幾倍了..

我姐夫在台電,常常有半夜緊急施工,聽說加班費算兩倍,還能補休一天,但是他們都很幹,半夜還要被吵起來做事,有時候電話關掉,反正不要被找到就行了,一定有人沒關機,有錢賺還能補休都不做..

美國應該比台灣好吧,恭喜,您賺翻了...
新官上任任何事情總是新鮮的
希望他的魄力不要只是一下子
我對他的感覺是,他有點像陳前總統剛上任正在享受權力
不要走火入魔就好
他的行動力我很欣賞
但是他的言行也不能說幼稚,只是他現在是北市大家長應該控制哪些場合適合說什麼
至於他秘書嘛...自告奮勇將來要跑也比較好下台
在觀察一陣子才知道吧
Jonry wrote:
我的看法比較不一樣,...(恕刪)
//柯p爆料說.. 就請他會議結束後 二小時內把會議紀錄發給所有與會者...

//結果秘書說 以前都是先錄音 回去整理 二天後再發會議紀錄....

這沒訓練過的有難度
以前做電話監聽譯文,一分鐘的話要轉成文字約要花五分鐘
尤其是那種講話不清楚的

除非柯P告訴秘書這是 Action item
不然錄五小時會二小時要會議記錄有點難度

Adoker wrote:
都已經說出口這個人是因為這個原因而錄取,那其他人是什麼原因沒被錄取不是很清楚? 這樣怎麼會是兩回事?


這當然是兩回事了。其他人是什麼原因沒被錄取市府並沒有說。

第一,人家沒說別人為什麼沒錄取,別的人可能是能力不如她/他,

第二,各人自行補腦的言論不能算在市府的身上



大嘴盧魚 wrote:
每個人都有自由在心理怎麼想, 甚至私底下跟自己的家人和朋友說. 那些都沒問題.
可是今天如果你代表公司對外公開發表這樣的言論那就算歧視. 你真的認為這兩者沒有差別嗎?


問題是人家根本沒說,大部份的話都是你自己引申出來的......

Pan.tc328 wrote:
//柯p爆料說.. .
以前做電話監聽譯文,一分鐘的話要轉成文字約要花五分鐘
.(恕刪)


電話監聽譯文 跟一般會議記錄有差.
電話監聽譯文要一字不差.
會議記錄記重點及大綱.
除非市府會議記錄規定要逐字記錄. 否則以前公司被指定做會議記錄的, 大都現場打字, 會議完後不久就發出.

那個秘書抗壓性也太弱了吧
這樣就哭
公務員草莓族這麼多?
台灣人與美國人不可以相提並論

美國人很多自動自發, 勤奮工作連午餐都不吃就是為了準時下班回家享受家庭溫暖

臺灣人很多都是能拖則拖,能閃則閃,吃個午餐最好比規定放飯時間早出發,比規定回來時間晚回座位。然後晚上辦公室無所事事裝認真給主管看很忙或是早上都不做事留到晚上再做

台灣人上班看網拍上臉書的時間絕對比美國人多!

大嘴盧魚 wrote:
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出...(恕刪)
//電話監聽譯文 跟一般會議記錄有差.
//電話監聽譯文要一字不差.

所以如果市長,局長沒告訴你重點的話
你只能照翻

如果告訴你重點,錄音只是協助
當場就要把記錄做出來了

如果是這樣,不用去秘書處找人,去法院借書記官比較快

大嘴盧魚 wrote:
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出...(恕刪)


時間上要能配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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