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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四個月被告知做到今天為止

如影隨行 wrote:
也是....
該是你...(恕刪)


請問大家工作的目的是為了什麼,除了歸屬感 榮譽心 為了自己開心 再來就是為了這份薪水!但是今天你沒犯什麼問題公司就要你拿一點點的資遣費(做不到三個月拿幾千塊而已)要你走(剛好我老婆是孕婦),公司也沒有營運上的問題,工作權被剝奪了,本來應該好好工作再放個產假(同部門也有其他員工可以幫忙),如果今天公司肯談表明立場說這樣用人不方便,要我老婆離職願意多給些資遣費(預產期是九月)這樣我覺得也比用幾千塊資遣你要好得多,畢竟我老婆是孕婦到生完前很難再找到工作!

如果告贏了勞資關係成立,要我老婆回去上班也成!就上班到休完產假,我老婆再去應徵別的工作!
如果公司不希望我老婆回去上班再來談資遣費,就是要給夠我老婆一直到放完產假的薪水!畢竟這本來就是公司該給的,我不是要求說在這之外再多給我老婆資遣費!(多給的意思是比那幾千塊再多的資遣費)!各位不要誤會 誰不愛錢啊!我要求的只是勞資關係的薪水而已,我跟我老婆就是需要這份薪水才出來工作的,謝謝大家指教!


chako wrote:
原來是有孕婦無敵這種...(恕刪)


我老婆不是這種無敵的孕婦!!!

心靜如淨 wrote:
沒別的意思
只是這位大哥早不射晚不射就在找到工作後剛好射
用意會被人家猜測是必然
不然也都不要透露
到生時再講勞保還是可以拿到補助的


我也知道射的不是時候!!但懷孕總是好事啊!!呵呵
台灣中小企業越來越少了 現在應該都剩微型企業居多.....
有人說孕婦非無敵
這我認同
孕婦無敵是指正常工作的狀況
有些不做事不認真還摸魚的人
當然有正當手段要他走
只不過台灣公司就是無聊
不敢做
員工有不當行為就記過
理由夠充分到就可以開除了(不是資遣)
但我很少看過公司有在這方面做處理
都是得過且過
然後忍受不了就叫人家走
但這時候可能又沒正當理由叫人走
就2邊不是人
怪誰
怪自己
這種還1堆人搞不清楚狀況
怎麼可能告了後還待在老東家
當然是告了後,合理的補償拿拿後走人阿.......
樓主就爭取自己應該有的權益啦
別聽01 某些慣老闆,反正立場本來就不同阿
台灣1直都這樣,你壓榨你的,我當然也爭取我的權益
通常做丈夫的不都希望

自己個妻子在家休養就好嗎

還是版主有幫他保險
各位大大,晚上好,我就是當事人…容我說明整個事件的狀況:
當天下班前五分鐘,我被副總叫進會議室,副總告知我試用期將期滿,我們評估了你的工作表現認為你不是我們需要的人,所以你就做到今天為止。
以工作表現不如預期,態度不佳之理由資遣我。
我首先詢問目前的身分比較敏感,資遣我是合理嗎?副總告知我一切皆已詢問過勞工局無牴觸,屬合法行為。
再來她告知我因為我對主管的態度不佳,認為我並非好控制的員工。
期間犯錯的態度也讓她覺得我不在乎等等…..
到職將近三個月,我隔壁同事跟她說話不超過十句,在公司我的職位也不需要常常與其他部門詢問溝通,純粹是單據key-in,如單據有疑問時才需要詢問。與我相同職務的另一個小姐才是我最常接觸的人。直屬主管及副總一天工作時間可以說講話不超過10句。所以"副總"僅看到那次的狀況認定我的態度不佳,亦無詢問其他同事。
期間犯錯的事件就是單據KEY-IN錯誤,兩次,一次的成本為0元,另外一次為202元(公司要求填寫異常通知單,所以會估算成本),請問這樣有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嗎???
貨物都還是未出貨的狀態,意指皆為廠內作業

因為以上這些的理由她告知我認為我不適任。
於是我告知她,如果是以上這些告知我不適任,我無法接受。但是今天公司要踢你走,甚麼理由都能說出口了。
另外我也告知她,當初我來面試時就有提到前面公司的狀況是惡性倒閉所以我才需要再找新工作,事實結果也是,到現在我一月份的薪水都沒有領到,我很需要這份工作,如果沒有重大缺失,我希望能再給我機會,因為我們家的經濟,我必須要工作。
她的回應是,你現在在威脅我嗎??我的語氣都是很低聲告知的,我不明白何來威脅之說?我說我是告訴您我的難處,我也未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最後她說但是我已經都呈報上級主管了,你這樣說我也很難接,甚至告訴我另一個部門的同事當初也是生完要回公司我們也讓她回來了。
最後我也明白說甚麼都沒用了,我跟她道謝感謝她讓我上班造成她的麻煩,然後我就默默地出去到我的位置把未完成的工作做完,默默地收完位置的東西,然後會計上來寫了一張紙提告知我會發放非自願離職書及預告工資然後我當下就將磁卡交還給會計,就離開公司了。

小妹在公司期間正常上下班,不敢隨便請假,因為全勤一扣就是兩千,期間亦無遲到早退狀況,上班時間也不可能有機會讓你上網偷懶摸魚,因為是開放空間大家走來走去都是看的到你在幹嘛?除了我的肚子大了一點,蹲下來有點不方便,其他跟正常人沒甚麼兩樣。
我從未將自己拿懷孕當另牌使用,我甚至很感謝這位副總願意提供我工作機會,還以為我遇到善解人意的主管,結果沒想到卻是這樣的結果。
上個公司的薪水沒有領到嚴重影響我們的生活,苦撐一段日子以為一切可以回歸正常,今天又發生這樣的事情,我自己很無奈,我老公也很生氣,可是為了生活為了小孩…..

高手如林 wrote:
通常做丈夫的不都希望...(恕刪)

您好,我家經濟不允許,我也很希望能在家安胎休息,可是我們非上流家庭,雙薪才能撐起生活。
我想跟保險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沒有孕婦無敵這回事
但是公司的解僱在"孕婦"身上如果沒有完全照著規定走
很容易吃鱉
資遣的相關規定公司要提出相關證明
(有相關申誡嗎?...確認過不適任嗎??...相關人事規章的流程是直接跳到解雇嗎??)
不然被告確認僱用關係的時候就準備要把這段時間的薪水加利息一次給完

自從老婆懷孕之後完全可以理解發文者心情
懷孕是開開心心的事情,懷孕相關規定也不是針對他一個人
孕婦工作本來就很辛苦,沒有什麼懷孕硬賴在那邊凹薪水
主管覺得孕婦態度不佳就直接叫過來講/罵...
對於工作大家可以體諒的是身體上的不適...態度上的該講還是要講
不講卻又在那邊罵孕婦擺爛,
至於有人酸產假,酸產檢假,有辦法就自己去懷孕也能請(很多都是吃不到的男生)
職場對孕婦已經有夠不友善了

勸樓主,這種事情緒還是佔了大部分
孕婦沒有無敵,但是孕婦有金身,正常人都會同情孕婦一點
這種莫名奇妙的資遣你又剛好是孕婦
看是要直接申訴到勞工局,或者直接找性別平等委員會,他們會幫你轉給勞動部去處理

雖然跟這家公司大概很難善了
但是這不完全只是孕婦的權利,一般勞工的資遣也有相關合法的步驟
對公司來說跟你槓上,他們會被罰的比較重,但是他們錢多不怕
而對勞工來說,他只有贏回錢與尊嚴,但他失去的是工作...
自己想清楚吧....

51勞動節看到某些的回文就覺得...難怪台灣的勞工被欺負到死...都有人幫資方講話
他不仁,你不義,沒什麼好說的,
反正也是呆不下去了,該拿的記得要拿到
要用不適任開除孕婦請他提出強力不適任的證明,如沒辦法舉證那就是歧視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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